文档介绍:工程名称:东方红郡商业广场18#-23#楼
及地下室工程
文件编号:HRJT/TD—2013
塔吊群体作业
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批准人: 日期:
华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郡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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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塔吊布置情况 2
三、塔吊的顶升、附着 2
四、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2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3
六、塔吊指挥人员安全措施 3
七、安全措施 4
八、塔吊机组安全施工措施 5
九、应急预案 5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东方红郡18-23#楼及地下室工程,位于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门街道悦民路与东麒路交叉处,建筑面积为135000㎡,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二层,地上五—十四层。地下二层为机动车库,地下一层局部机动车库,局部商业。建筑物高度为23—60m。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塔吊布置情况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共布置四台塔吊,四台采用QTZ63,塔吊臂长为55米。塔吊性能详见南京绿野QTZ63自升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四台塔吊分别设置于如图所示位置(详见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塔吊基础定位详图)。
根据本工程塔吊使用实际情况以及建筑物总平面布置,同时考虑到群塔作业协调工作及防碰撞,相邻塔吊的顶升高度错开不小于6m。
三、塔吊的顶升、附着
1、塔吊的顶升、附着,各塔锚固高度与吊钩高度关系技术要求详见塔吊使用说明书。具体操作可根据实际施工进度随时进行塔吊的附着。
2、塔吊施工作业时,四台塔吊合理安排安全交差。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与低位塔吊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一个标准节,保证塔吊安全运转。
四、塔吊交叉作业概况
1、塔吊交叉作业:
裙房高度以下作业时,塔吊间交叉作业。
2、根据现场布置实际情况,五台塔吊相邻之间的距离见下表
19#塔吊
20#塔吊
22#塔吊
23#楼塔吊
19#楼塔吊
20#楼塔吊
22#楼塔吊
23#楼塔吊
(表内尺寸为塔吊旋转圆心之间的距离)
五、塔吊交叉作业安全措施
1、施工过程中各台塔吊的安全高差不得小于6m。
2、相互交叉的塔吊运转时吊钩绳与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
3、吊装发生矛盾时各塔塔司和哨工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低塔让高塔,后运转让先运转,轻塔让重塔等,不得有意阻碍其它塔吊运转。
4、严禁多台塔吊同时在交叉区域内吊装作业。
5、各台塔吊的大臂回转时,小车的安全幅度为20m,严禁在此幅度外转臂。
6、各塔吊的起重臂或平衡臂进入交叉区域时,塔司、指挥人员及监护人员都要精力集中,回转不得使用高速,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7、塔司机在做每一个动作之前都要先鸣笛。
8、高塔吊吊装的物品到低塔吊臂顶面距离大于3米。
9、项目部组织司机、指挥人员、监护人员、各班组负责吊材料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同司机、指挥人员、监护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