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物资统计报表制度
第一章总则
物资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物资在生产流通过程中,消耗、储备等经济活动数量方面的一门专业统计。
物资统计在从数量方面研究物资流通过程的同时,还必须在生产与消耗的相互关系中研究物资的使用过程。
物资统计是运用科学的统计调查方法,对整个物资运动过程,从生产厂家到施工现场物资消耗的全过程中,对物资在各个环节的数量表现进行统计和分析研究。
第二章物资统计任务
物资统计不仅是我国《统计法》的要求,同时也是为各级领导机关了解情况,决定政策,指导工作,制定计划所提供的重要依据,是各级物资部门成本核算的中心工作。做到数字准确,真实反映实际情况,为企业考核提供可靠的依据。
对物资活动和物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为加强物资管理、挖掘物资潜力服务。
第三章物资统计报表制度
物资统计报表制度是物资统计全面调查的一种方式,是自上而下统一布置,自下而上填报统计资料的一种制度。
物资统计报表制度是根据全局施工生产、计划管理的需要,从全局整体利益出发,综合反映物资流通、使用过程基本统计资料的一种统计报表制度。
物资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搜集物资统计基本资料的一种重要报告制度,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并颁布实施,各单位必须切实贯彻执行,不得虚报、瞒报和迟报。必须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报送时间:半年报7月5日前;年度报次年1月5日前上报。
第四章报表填报主要内容说明
在2002年总公司下发的《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对原来总公司系统物资统计报表做了改动,把原来的四个报表改为现在的2个报表,目前要求各单位上报的报表是《原材料、能源收支存统计表》和《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下面我就这2个报表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作一些简单说明和解释。
报表的确定:总公司系统过去的物资统计报表是计划经济时期制定的,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了概要反映企业物资管理工作的状况,同时又考虑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总公司在反复征求各单位意见后,确定了现在的2个报表。
《大宗物资招示采购情况统计表》是新增加的,因为目前股份公司都把物资集中招示采购作为各级物资部门一项重点工作,普遍对大宗物资和批量物资实行了招标采购,为了及时掌握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各单位物资集中招标情况和招标成果,增加了这个报表。
这两个报表是总公司针对集团公司一级制定的。在此需要说明:对各子公司以及项目部来说,需要的各种报表肯定要比总公司报表多,因此,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需要的报表。一般规律是,越基层越需要报表越多
。
填报单位
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原材料能源统计报表的基层填报单位是工业法人企业、建筑业法人企业和运输邮电法人企业。因此子公司在汇总统计报表时,应包括此范围内所属全部法人企业的统计报表。
统计范围
《原材料、能源收支存统计表》统计范围是指建筑企业、工业企业及运输邮电企业用于施工生产的原材料、能源收入、消耗、库存统计。不包括物资流通领域物资经营活动中原材料、能源收支存统计,如物资公司、材料厂在物资经营过程中原材料、能源收支存不在统计之列。
《大宗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统计范围是指各单位自行采购的属于大宗物资的原材料、能源,甲方招标采购的原材料、能源不在此范围。
原材料能源统计基本内容:
原材料能源属于生产资料、它们来自生产领域,在结束生产过程、离开生产领域后,进入流通领域,又从流通领域转到使用领域,形成生产储备,再用于生产消耗,制成新的产品。因此,原材料能源统计必须在生产与消费(生产消耗)的相互关系中研究原材料能源的使用过程。
原材料能源统计从数量方面反映生产资料收入、消耗和储备等经济活动,体现生产资料使用的规模、构成、速度、比例和经济效益及其变化规律。它是社会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之一。
原材料、能源的价值量指标是根据原材料、能源的社会属性采用货币单位计量的统计指标。它的最大优点是能够把各种原材料、能源加以抽象进行汇总,使不能相加的物资过渡到能够相加,从而综合地反映不同使用价值物资的总规模、总水平,因而具有广泛的综合能力。如收支存报表中的总价值量统计就能够把不同品种的物资的价值量相加,概括反映总值水平。原材料、能源的价值量指标是以实物量为基础乘以原材料、能源的单价计算的统计指标,它是实物量的价值表现形式。如原材料、能源消耗总值、原材料、能源库存总值都是以货币单位统一计量的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原材料、能源的价值量指标。价值量指标的局限性是脱离了具体物资的内容,比较抽象,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