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汕尾市专利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一、汕尾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项目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汕尾市专利优势企业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
2、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的30%以上;研发型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20%以上,本科学历以上工作人员超过10人;
3、已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4、企业专利申请和授权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建立主导产品,专利技术在企业整体发展中作用显著;
5、企业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和专利信息化工作制度化,知识产权意识不断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以及企业的整体发展势头好,且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专利违法行为;
6、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指对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保护和运营的投入,有关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宣传培训的费用)逐年加大,占企业研发投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
(二)资助额度
对汕尾市专利优势企业每家一次性资助3万元。
(三)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汕尾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申报书(附件1-1)
2、满足项目条件佐证材料(参考材料)
(1)企业正常经营的法人资质证明材料,包括:通过工商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
(2)企业财务资料,上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或上年度税务审计报告。
(3)企业拥有的有效专利清单,具体是指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批量专利法律状态证明(专利登记簿副本)清单,或者由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清单(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清单须有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及负责人签字),清单中应包含专利号、专利类型、申请日、专利权人姓名或名称、专利名称、授权日、法律状态等信息。
(4)企业专利管理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管理制度/程序及执行记录(如发行记录、修定记录、宣讲记录等有效证明文件)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介绍
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的花名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任职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或可通过会议、讨论、研讨、交流等沟通渠道所留下的记录文件证明本管理
部门的设置、人员及工作记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贯标相关证明材料
如:贯标的辅导合同录录录;以及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评审或通过等有效证明材料。
近三年度企业知识产权预算、决算报告、专利费用支出证明文件
企业专利培训及宣传相关证明材料
如:企业内部举办的宣传培训证明材料,企业参加的宣传培训证明材料,委外接受知识产权系统培训教育人员名单及证书等。
(5)企业运用专利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奖、专利许可、专利预警分析、专利质押贷款等专利运用相关证明材料
如:国家、省、市级相关专利获取的奖项证书或批文等法律文件;许可合同或许可备案的证明;预警机制、执行的记录及相关项目参与证明材料;贷款、质押的流程记录痕迹、双方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有效性材料等。
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证明材料
如:企业专利信息数据库部分页面的截屏材料等。
(6)企业专利保护相关证明材料
专利保护预案(预案机制、发生保护的记录等)
专利维权证明材料(应对策略或预案或记录)
专利侵权纠纷应对证明材料(律师函、起诉或应诉资料、判决或执行记录等)
购买专利保险的证明材料(合同、投保记录、保单、保费凭证等)
近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专利违法行为承诺书和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承诺书
(7)企业荣誉证明材料
如:高新技术企业、省(市)民科企业、专利试点企业证书或批文, 上市后备企业、商贸龙头企业等曾获经政府认定的企业称号、研发中心批文等。
3、企业近三年是否存在违反其他行政法规行为记录情况
4、材料要求
(1)佐证材料的内容应与项目条件相关,真实、完整,并符合相关格式要求。
(2)书面提供的材料若以复印件、打印件提供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署“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3)佐证材料名称以材料实际名称为准。
附件1-1
受理编号:
汕尾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申报书
( 年度)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单位联系人: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邮编: 所属县(市、区):
单位地址:
申请日期:
汕尾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八年一月制
填表声明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