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投标单位(盖章):
政府采购报价清单
采购编号:NBZFCG2005033X
采购项目:3月份部分单位集中政府采购项目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报价须知
各投标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采购办核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方式,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3月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公开询价采购,为顺利实施本次公开政府采购,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报价须知”和“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一、报价单投送时间:4月7日下午13:30-14:00,以密封方式送达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904室(海曙区苍水街79号机电大厦9楼、维科集团对面),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
二、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报价清单》的有关栏目,采购要求的品牌型号仅供参考,投报产品的质量和服务不得低于参考要求,在“投标响应”栏必须明确填报详细的型号配置及技术指标,与采购要求相同的须填写“符合”,有涂改的,须加盖公章,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三、报价单均须写明交货期,并写明报价小计、合计。
四、投标报价单按原件规定格式填报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标。
五、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承诺优惠条件和售后服务。对未作出售后服务承诺的,将视为无效标。
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时须交纳5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供应商在开标后撤标的或供应商中标后未履约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将被全额没收。
七、投标书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八、合同签定:自《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7日内,由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定合同;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提供货物。
九、供应商中标后,采购方可对各种货物在数量上有少量变动(不超过中标总价的10%)。
十、验收及付款方式:卖方不得擅自拆封原厂商包装,卖方送货至使用单位现场后,须在使用单位监督之下现场拆封、并由卖方安装调试后,由使用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收取发票并在宁波市财税网()“表格下载”处下载的〈宁波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情况表〉上写明验收情况、签字及加盖单位印章;按合同规定供货完毕后,属单位自筹资金的,由采购单位直接向中标商支付货款;属财政预算内和专户资金的,
由市财政国库部门(市会计核算中心)集中支付。
十一、市政府采购中心在评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中标情况在“宁波市政府网站”()和“宁波政府采购网站”(.和ningbo.)以公告形式通知各供应商,未中标的供应商在中标结果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无息退回投标保证金。
十二、报价单的组成:
政府采购报价清单封面
投标函(附件一);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二);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货物报价清单;
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
十三、投标书附件资料资质证明材料等由投标商自行组织。
十四、集中采购机构情况: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79号机电大厦9楼(维科集团对面)
邮编:315000 联系人:宋卿电话:0574-87283680
开户行:宁波市商业银行天源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