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宝丰集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经营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
定义
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宝丰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职责
无形资产作为宝丰集团及各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并组织和监督检查实施。
、盘点、登记及日常监督核查工作。
、指导使用部门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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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剂和处置办法。
、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
、检查、处置工作
,设置无形资产编码规则和分类标准。
,审定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
。
2 管理内容
,并经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程
序,避免重复和盲目引进。
“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
签字。
“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进行审核。
,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研发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监察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并填写“无形资产验收单”。一式三联,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信息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由信息部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将无形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双方确认签字。
“无形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存档保存并依此作为无形资产转入的依据,一联交给财务管理中心做账务处理。
,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晰产权关系。
,应由研发部门、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除已经确定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债务重组、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无偿划拨转入以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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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室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的授权审批程序,经审批通过并签署有关协议后方可使用。
,与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进行查证,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资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