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报销标准
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节约和控制费用,针对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的报销标准规定如下:
差旅费
职位
项目
城市类别
标准
总经理
交通工具
飞机
普通仓
轮船/火车/长途汽车
三等仓/硬/软卧/不限
通讯标准
实报实销
差旅费补助
生活费、的士费、公交车费
实报实销
销售经理
交通工具
飞机.
普通仓(需申请特批)
轮船/火车/长途汽车
三等仓/硬卧/不限
通讯标准
400元以下/月(实报实销)
差旅费补助
生活费、的士费、公交车费
包干170元/天(提供住宿票)
区域经理
交通工具
飞机
普通仓(需申请特批)
轮船/火车/长途汽车
三等仓/硬卧/不限
通讯标准
300元以下/月
差旅费补助
生活费、的士费、公交车费
包干省外110元/天省内90元/天(提供住宿票)
业务员
交通工具
轮船/火车/长途汽车
三等仓/硬卧/不限
通讯标准
200元以下/月(实报实销)
差旅费补助
生活费、的士费、公交车费
包干100元/天(提供住宿票)
实****业务员
差旅费补助
四川省内市场均70元/天,
外勤人员
差旅费补助
省外80元/天,省内60元/天(其他经理、主管出差标准参照销售部区域经理标准执行)
差旅费补助实行费用包干:的士费、公交车费、生活费,必须提供住宿票否则只报50%。
长途交通费(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凭票报销。
3、若二人以上共同出差,当天费用(住宿费每两人报70元/天,生活每人每天40元)当地城市实行实报实销。
招待费
招待费实行限额报销,每人餐费标准40元,必须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请客就餐,并且随同人员(原则上只限于该区域业务员陪同或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