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总则
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要求,为顺利实施株洲旧城更新规划,特制定本规划文本。
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其对本片区的功能定位是:“一江两岸双中心,二主五次七组团”城市结构中“七组团”之一,规划形成居住区、工业区、城市商业副中心、学校等多种城市功能并举的城区。
本规划规划区范围划定:荷塘区和芦淞区核心区域,即贺家土、建设、建宁、庆云、茨菇塘、月塘、龙泉七个街道办事处及石峰区电厂区域,。具体规划控制范围由总图图则界定。
本次规划分为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三个层次,其中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法定规划。
本规划成果由《株洲市旧城更新规划》文本、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文本和图纸(包括规划图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本文适用于株洲旧城范围内各街区、地块和各类用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的依据,但不能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本规划的解释、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株洲市规划局负责。
本规划是基于旧城改造由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制定的,强调完善公益性设施配套,强调以人为本与可持续发展。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
规划策略与城市结构
规划目标:创造富有活力、生态环境良好、具有文化特色、充满情趣、可持续发展的宜居城市中心区,成为建设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手段。
规划策略:本次规划确定以“织补城市”作为旧城更新的指导思想,通过对城市生态系统、产业与用地系统、城市交通系统、公共设施体系、城市形态系统、城市社会结构体系等各个城市系统的梳理完善,形成体现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特征的旧城更新方案。
规划结构:“一轴一带构功能、两楔一带连空间、一核三心筑活力、设施成带利服务”。
规模与用地布局
城市规模
规划总人口到规划末期限定为31万,各片区人口分布由片区控制图则具体界定。
,其中主要用地类型包括商业金融用地、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等。
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代号
面积(公顷)
比例(%)
1
居住用地
R
其中
二类居住用地
R2
其中
住宅用地
R21
小学用地
R22
中学用地
R22
其它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R22
2
公共设施用地
C
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
C1
其中
市属办公用地
C11
商业金融业用地
C2
其中
商业用地
C21
金融保险业用地
C22
服务业用地
C24
旅馆业用地
C25
市场用地
C26
文化娱乐用地
C3
其中
新闻出版用地
C31
广播电视用地
C33
图书展览用地
C34
影剧院用地
C35
游乐用地
C36
体育用地
C4
其中
体育场馆用地
C41
医疗卫生用地
C5
其中
医院用地
C51
卫生防疫用地
C52
休疗养用地
C53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C6
其中
高等学校用地
C61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C62
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
C63
文物古迹用地
C7
0
其它公共设施用地
C9
3
工业用地
M
其中
一类工业用地
M1
二类工业用地
M2
4
仓储用地
W
其中
普通仓库用地
W1
5
对外交通用地
T
其中
铁路用地
T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