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2012年4月份任林业局局长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区有关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全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林业干部职工,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我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我任职以来一岗双责的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作为林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从4月份以来,我切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干部工作,强化表率作用,有效推进了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一)清正廉洁,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根据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的有关规定,我时刻提醒自己,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清正廉洁,以良好的自身形象,为全体干部职工做表率。
一是加强学习认识到位。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党风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等有关重要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八荣八耻荣辱观教育,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从严要求自己,全面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反腐倡廉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
二是建章立制促进落实。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考核办法,多次召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是以身作则狠抓廉政。作为主要负责人,正人先正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出思路、定决策、严监督的同时,从严字上入手,在俭字上做文章,建立健全了工作、学习、财务、车辆等内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并做到了率先垂范,严于律已。在日常生活上,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勤俭节约;在工作招待上,严格执行廉洁勤政有关规定;在财务管理上,严格财政纪律,落实好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招待费限额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财务支出联签制等有关财经纪律,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坚决防止暗箱操作和独断处事,严防各种腐朽思想浸蚀。
四是抓好作风建设,统筹兼顾落实好林业工作。兼任区林业局局长后,克服农林两局班子配备不完整的压力,积极主动强化学习,以身作则带好队伍,加班加点推进工作。在造林绿化方面,全面推进三沿一环生态修复与树种调整、人工更新造林、绿色城市、绿色通道、绿色村镇及沈海高速(城厢段)森林通道建设。2012年上半年全区已完成造林绿化30804亩,%。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协调解决林权登记发证遗留问题,扶助林农开展林权证抵押申请贷款,上半年完成林权抵押贷款 2宗。在森林资源管护方面,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做到严把关、严督查。至6月底完成森木采伐377亩,,毛竹17693根,森林采伐率和年度木材生产总量均未超出双控指标。按时完成全省森林增长指标省级考核工作,达到了预期目的。做好保护与合理利用林地的宣传服务工作,推进林地定额管理,严格控制项目征占用保护区、沿海基干林带等重要区位的生态公益林地。在林业执法方面,加强与森林公安直属分局联合执法,巡察发现非法占用林地17起,有效打击了侵占用林地、非法盗砍伐木材等违法行为。在森林防火方面,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排查森林火灾隐患,上半年全区没有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同时,扶持一批林业企业加快发展。
五是主动融入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推动责任制落实,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健全完善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建设,坚持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切实加强造林工程建设、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违法行政、执法犯法问题发生,确保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管好用好生态公益林建设补偿资金、林业发展基金、贴息贷款等林业建设资金。严格执行各项资金管理规定,坚持收支两条线,按规定征收育林基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及时全额上缴区财政;按规定报批使用各种林业经费,确保林业经费使用安全到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检查,加大对违规使用资金的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发挥效益、确保干部不出问题。加强对重点工程造林项目的监管,防止虚报、重报造林面积。进一步推进林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纪检监察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造林经费使用安全。
(二)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管好自己。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