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外学生申请我校毕业论文互认的相关规定
出国学生在国外合作大学获得学位证书后,可回校申请我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条件是已获得国内前两年所有学分和完成毕业论文。从2014年10月开始,我校毕业论文成绩可用国外大学硕士或本科毕业论文成绩、或本科任一相关课程论文成绩互认,具体规定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原则
,毕业论文成绩互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硕士毕业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
(2)硕士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
、并且有本科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毕业论文成绩互认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本科毕业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
(2)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
已获得国外合作院校本科学位但无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且未完成硕士学位的同学,可选择国外本科阶段其中一门含论文的课程成绩作为互认依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课程论文内容必须与金融学相关,且不少于3000字。
(2)学生必须在申请表中明确该论文所属课程名称,且该课程必须在学校正式成绩单上显示等级或百分制成绩。
以上论文都不能提交的同学,我们将指定相关老师指导,完成论文后方有资格申请分校证书。
二、互认须提交的材料
1. 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同学,且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硕士毕业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硕士毕业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1);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毕业论文分数或等级)。
2. 已获得国外合作大学本科学位,且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本科毕业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2);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毕业论文分数或等级)。
3. 已获得国外合作大学本科学位,但没有毕业论文成绩的同学,请提供:
(1)课程论文电子版;
(2)《北师大珠海分校本科课程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格》(见附件3);
(3)国外成绩单电子版(必须是成绩单原件扫描件,显示拟互认论文所属课程的分数或等级)。
不能提交毕业论文或课程论文的同学,请提供国外成绩单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我们将统一安排论文指导老师。
三、论文成绩评定
互认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将按照国内标准折算成百分制成绩,如:国外硕士论文成绩65分,若50分为该校及格分数,国内论文成绩则为78分。
四、其他说明
学生在提交互认论文电子版时,应在首页前附上以下内容方可提交:
《北师大珠海分校论文封面》(见附件4);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位论文写作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见附件5);
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见附件6)。
以上内容按标号顺序附于正文前。
附件1:
国外学生硕士毕业论文成绩互认申请表
姓名
学号
硕士毕业
时间
国外硕士毕业学校
硕士就
读专业
硕士论文
等级或分数
硕士论文题目
硕士论文中文摘要(300字左右)
审核人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学院(部)意见
教学院(部)长签名:
(加盖学院或学部章)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教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