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工作原则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2 组织指挥体系
应急领导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
分支机构
咨询机构
现场指挥
海上应急搜救力量
组织体系框架图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信息监测与分析
预警分级
台风预警分级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4 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与报告
海上突发事件的险情分级
海上险情信息的报告
5 应急响应和处置
险情初期的响应
分级响应
应急反应
应急行动的终止
安全防护
信息发布
6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搜救效果评估
7 应急保障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力量和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监督检查
8 附则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预案管理与更新
奖励与责任
解释部门
实施时间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了正确实施《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完善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有效地组织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救助遇险人员,控制海上险情扩展,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海上险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工作原则
(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
政府领导:政府对海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组织社会资源,形成合力。
统一指挥:海上搜救中心对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行动实行统一指挥,保证各方应急力量协调行动。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个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行为。
(2)以人为本,科学决策,快速高效。
以人为本:充分履行政府职能,快速高效地救助海上遇险人员。
科学决策: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发挥专家咨询作用,果断决策,保证应急指挥的科学性、权威性。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畅通;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防救结合。
分级管理:根据海上突发事件的发生区域、性质、程度与实施救助投入的力量所需,实施分级管理。
属地为主:海上突发事件首先由发生地或相应海上搜救分支机构进行响应,实施应急指挥,确保及时分析判断形势,正确决策,相机处置,提高应急反应行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防救结合:“防”是指做好预警预防工作,减少自然灾害引发海上突发事件的可能性;“救”是指保证海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对海上遇险人员进行救助,减少损失。(4)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团结协作。
社会参与:依照海上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形成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多部门参加、多学科技术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应对海上突发事件机制。
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常备资源,广泛调动各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发挥储备资源的作用。
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参与搜救行动各方力量的自身优势和整体效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编制依据
(1)《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5)《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
(6)《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援救民用航空器规定》
(8)《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北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及河北省管辖内河水域范围的所有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河北省海上搜救责任区由交通部或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划定。
适用于其他由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省海上搜救机构)组织、指挥、协调或参与的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
适用于参与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的单位、船舶、航空器、设施及人员。
2 组织指挥体系
河北省海上搜救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应急指挥机构、分支机构、咨询机构、现场指挥、海上应急搜救力量等组成。
应急领导机构
省政府设立河北省海上搜救中心(以下简称省海上搜救中心),领导全省海上搜救应急反应工作。省海上搜救中心主任由主管副省长担任,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由河北海事局、省军区、省政府有关部门、沿海市政府和有关部队组成。
省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省海上搜救的全面工作,必要时可直接组织指挥有关海上搜救应急反应行动。省海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