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有公司制企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人才储备,着力建设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备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发展潜力;
(二)坚持分类选拔,注重定向培养;
(三)坚持动态管理,注重改善结构;
(四)坚持备用结合,注重优先使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处级后备干部,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条件和资格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强;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三)熟悉本行业、本部门业务,具备培养目标岗位所要求
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解放,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一般应当是正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一般应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海外项目后备干部还应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
(五)特别优秀、具有一定发展潜力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以上资格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数量和结构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原则上应按领导班子副职对应岗位推荐后备干部,由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应有合理的数量、结构:
(一)在数量方面,原则上按照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副职职数1:1确定,;
(二)在分类方面,结合后备干部专业、岗位特点,公司统
一建立生产安全、市场开发、专业技术、财务管理、党务政工、海外项目管理等门类的后备干部队伍;
(三)成熟度方面,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一般不少于后备干部总数的四分之一;
(四)专业结构上,要与主营业务相适应,专业门类齐全,尤其要保证紧缺专业后备干部的比例;
(五)年龄结构上,一般以40岁左右的为主体。
第四章推荐选拔
第八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由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或由公司人事部门委托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工委)进行,每两年选拔一次,一般结合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测评工作一并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第九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研究、审批备案四项基本程序:
(一)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初步人选必须经由民主推荐产生。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职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部门),由领导班子成员、全体科级干部和不少于10%的职工代表参加;职工人数不足100人的单位(部门),由全体干部参加。
(二)组织考察。依据民主推荐结果,参照领导班子职数和领导岗位性质,分类确定后备干部考察人选,并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组织考察。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熟悉的专业和主要特长。
(三)集体研究。各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确定门类和培养方向,并按照成熟、基本成熟等成熟度情况进行排名。
(四)报送请示。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