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6年3月16日
·国税讲堂
2014年10月14日
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二、纳税申报及相关规定三、发票管理四、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五、企业所得税申报最新变化六、税收优惠备案七、常见问题
2014年10月14日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
《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版)自 2014 年 10 月 1 日试行以来,总体运行情况平稳,社会各界反应良好,服务成效日益显现。结合《规范》 版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纳税人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要求,对《规范》版内容进行认真修改完善和提升优化,、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版),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
《规范》 版与《规范》 版相比,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了升级改进:一是贯彻依法治税,所有规范事项均依法依规进行梳理和完善:二是深化简政放权,调整缩减审批事项,下放部分审批权限;三是充实完善内容,新增省市税务机关规范事项,补充地税业务规范事项;四是提升服务水平,缩短事项办理时限,优化办税流程环节;五是强化权益保护,注重服务小微企业和自然人等纳税群体;六是便利基层操作,规范事项按国地税、省市县、审批类等区分标注。
此次纳税服务规范覆盖所有服务事项。对涉及、发票办理、纳税申报、优惠办理、权益维护等9大类服务规范进行了明确,覆盖全部业务,不留死角;提供全景办税指南。明确每个服务事项的内容描述、报送资料、办理流程和服务标准,配发业务流程图,让纳税人对办税过程一目了然。规范实施后将大幅减轻办税负担,全省纳税人报送资料、办税环节、纳税人到国税机关办税次数都将减少,即办事项增多。
《规范》 版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涵盖纳税人依申请和税务部门依职权的服务事项,具体包括 9 类 76 项 236 个服务事项1372 个服务规范。9 类分别为税务登记规范、税务认定规范、发票办理规范、申报纳税规范、优惠办理规范、证明办理规范、宣传咨询规范、权益维护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每一类包括概述和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报送资料、基本流程、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并标注省市县、国地税服务事项,最后用”附表”简明概括该类服务规范的主要内容。此外,为了便于读者理解《规范》 版内容,附录部分对一些术语作了解释;以《服务事项类别表》的形式列示每个服务事项的税务类别、审批类型、业务层次。
国家税务总局从 2015 年 3 月 1 日起推行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规范》 版本,并以活页形式按季动态升级维护,;总局计划2016 年年底前形成《规范》 版本,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将改进《规范》后续升级办法,根据税收政策制度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完善《规范》内容,实现经常性动态升级。
通过推行《规范》并不断升级完善,逐步构建规范、现代、文明的纳税服务体系,促进实现税收现代化。
2014年10月14日
纳税申报及相关规定
相关规定: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月度15日内(增值税),季度15日内(增值税、所得税),年度5个月内(所得税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