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为持续改进和不断提升项目部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质量信息的管理,及时掌握、分析工程质量现状,为项目决策和改进质量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制订本制度。
,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配合进行,财务部和办公室给予相应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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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部的质量方针、目标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签证等质量记录。
(3)质量检查,各种验收检查的记录,阶段性施工总结,质量问题调查和处理记录。
(4)各工序自检发现的质量问题记录与趋势。
(5)上一环节和上道工序互检发现的质量问题记录与趋势。
(6)不合格品返工、返修、报废的质量问题记录与趋势。
(7)进入工地的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检查验收情况。
(8)机械设备,计量测试仪器,人员素质等影响工程质量的调查记录和处理情况。
(9)分包队伍的考核与评价。
(10)职工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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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质量部、工程管理部收到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文件。
(2)项目经理部的其他部门收到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条例及修订情况。
(3)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标准、规定。
(4)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变更、联系单和各种指令。
(5)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信息的收集整理。
(6)上级单位质量检查、参观、访问的有关情况、具体要求及处理结果。
(7)供货单位人员、设备、工艺、相关资质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以及项目对供方的评价。
、技术人员、质量检查人员必须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认真了解实际情况,并做好详细、准确的记录,收集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
、填写、拍摄、扫描、网上查询等方法,对于静态信息要及时进行分类、登记、存储,对于动态信息要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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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星期的工程例会。
(2)书面文件、工程简报、传真、互联网等其他可利用的途径。
(3)必要时的电话通知或口头传达,事后应补充书面文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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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部相关方提出的有关质量意见或申诉,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主管领导批准,形成处理决定后答复。
(2)信息提供者要求答复时,由质量安全部、工程管理部或相应的业务部门按时限给予答复,并做好记录。
(3)根据规定向业主、监理提交需要的信息,确保业主及时了解工程施工静态、动态情况,为业主的决策提供实时信息。
(4)实事求是反映工程建设情况,严禁捏造虚假信息,所有上报的信息必须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质量信息反馈的基本原则是全员参与、资源共享、部门确认、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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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信息应分类整理、组卷归档、登记储存,必要时应制作电子文件。
(2)涉及工程质量的由质量安全部保存,涉及工程技术的由工程管理部保存。
(3)所有信息项目资料员至少保存一套,为竣工资料的编制、归档提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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