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部分水土保持规划
前言
水土保持规划是为贯彻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国
战略,推动水土流失地区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指导性文
件,是水土保持工作的基础和依据。经各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水
土保持规划,既是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决策的依据,也是保护、开发
利用水土资源和防治水土流失的依据。
水土保持规划是以流域或一定行政管辖范围为地域单元,在全
面了解规划区自然条件、社会经济状况、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工作
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安排、确定流域内农林牧各业用地的比例与布
置,提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方案,落实各项水
土保持治理措施,安排各项治理工作需要的劳力、物资、经费和进
度,确定预防保护与预防监督的区域与实施方案,制订技术经济指
标,提出各项措施的要求。
水土保持规划就其范围来讲,可划分为区域规划、县级规划。
区域规划是对一定范围内,以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土
资源为目的,为区域提出土地利用、预防保护与实施监督、水土保
持综合治理措施方案的水土保持规划。大、中流域及跨省与省、地
(市)级水土保持规划均属区域规划。县级规划是以县为单位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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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水土保持规划,是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的最小单元。《水土保持法》
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调查评价水
土资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县级规划是区
域规划的基础,区域规划应在县级规划的基础上划分水土流失类型
区,分区落实各项治理措施。区域性水土保持专项工程规划是就水
土保持工作的某一部分作出详细安排,总体上属于水土保持规划的
范畴。
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必须贯彻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基
本方针和政策,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
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并执行水土保持有
关法规及技术标准。
水土保持规划应与国家和地区的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
规划相适应,与有关部门发展规划相协调,做到工程措施、生物措
施和耕作措施相结合,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经济效益、社
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应重视采用科学的
新概念新技术和新方法;应重视和加强调查研究。
各级水土保持规划需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一经批准
实施,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应随意变动,如需修改,要报同级人民
政府批准。水土保持规划的修订应在原规划进行回顾评价的基础上,
根据新的情况和要求加以补充和调整。
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应按《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第 2~
12 章的要求进行编制。并将“规划编制的任务”列为第 1 章,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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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排。
第一章规划编制的任务
规划编制的任务要求叙述规划的批准编制与下达任务单位,批
准编制与下达任务单位对规划的基本要求,简要叙述规划编制的主
要依据,规划过程中水土保持的形式与任务。在此基础上说明规划
编制的任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编制规划应研究近期和远期两个水平年,并以近期为重点,
水平年宜与国民经济计划及长远规划的时段尽可能一致。规划期的
划定:省级以上的规划期一般为 10~30 年,地(市)、县级的规划
期为 10 年。规划期内的时段划分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二、综合调查、资料整理与分析任务,说明为完成规划所要求
进行的调查、收集整理的资料以及分析过程。
三、在研究规划区水土流失状况、成因、规律和发展趋势的基
础上,确定水土流失类型、程度及分区,拟定各水土流失区的水土
保持方向,比选论证防治方案,因地制宜地提出防治措施。在对规
划区内水土流失分布、林草植被及人类活动状况进行比较详细了解
的基础上,划分水土保持“三区”,提出各区的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与
内容。提出规划区内示范推广项目。
四、分析规划各项措施所需劳力、物资和经费,安排规划期内
年治理进度和分期进度,并预测规划实施后的综合效益,进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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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提出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第二章综合说明
综合说明是对规划的浓缩,是对规划简要的综合概述。包括以
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规划的来源、目的与基本任务。
二、综述规划区的自然与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状况、水土
保持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三、简述水土流失类型区与水土保持分区,规划的目标、依据
和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主要防治措施数量及进度安排。
四、简述实施规划需要的投入劳力、物资与资金情况,经济评
价、结论等。
第三章基本情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说明项目区的地质、地貌、降水、土壤(地表组成物质)、植
被等主要因素以及风、霜、气温等其他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