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心得体会
7月1日,我场在六楼会议室召开“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全场党员,干部参加会议,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吴祖源作动员讲话。
按照场党委的部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认真阅读了《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看了不少案例,剖析各案例的危害,了解到一些案例,一些干部为了自身的利益贪污受贿,结果不但损害了自己工作前途命运及家人亲情关爱,还损害了群众的利益,真可以说是损人不利已,也破坏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甚至有些还损害、歪曲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其危害还真的不小。厅党组和场党委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用心良苦,是对林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我们要自觉地与厅党组和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充分保持警惕性,认真地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防火墙,时刻保持自警、自省和自律,老老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朴素、清廉、务实的良好作风。
古训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廉洁自律的这根弦不管什么时候都要绷紧曾强调:党员干部在对待党和国家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地位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进取之心、敬畏之心、平常之心,是为官做人的警言。党员干部时刻处在进与退、是与非、义与利、得与失等各类矛盾之中,常怀
“三心”格外重要。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的生动案例中也多有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现象,一些手握权利的党员干部正是因为缺少“三心”,往往善恶不分,视法律如儿戏,结果是断送了人生与前程。“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清醒认识到腐败行为的危害性,自觉做到知法守法,坚定理想信念,在权力面前就能够保持敬畏之心,谨慎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知道权力是把双刃剑,要用好手中的权,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求,本本分分做人,扎扎实实做事,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为林场的改革发展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再看十八大以来,一些位高权重,风光一时的高官要员之所以堕落成腐败分子,走上审判庭,沦为阶下囚,正是由于他们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严重扭曲,使他们最终腐化到无可救药的地步;这些腐败分子心存侥幸、不惜触犯党纪国法、肆意放纵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他们走向人生旅途的不归路。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做到知法守法。在学习中,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通过警示案例,教育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要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要结合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认真学习,深入思考,在《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一书的阅读中接受警示教育,真正触动每一个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思想灵魂。从系列典型案例中我们看到:党员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甚至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阅读这些损害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