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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6年农村清洁能源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情况调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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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6年农村清洁能源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情况调查报告.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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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6年农村清洁能源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情况调查报告.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抓紧申报2012年
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的紧急通知
各镇农技推广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和省农委环能处相关要求,请各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照《申报指南》抓紧申报2012年农村清洁能源项目投资计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农业部发展计划司、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申报2012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各镇于10月26日前将申报计划报送至区农委能源办,
附件-1:2011年省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申报附表
区农委能源办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附件1
2011年全省农村清洁能源工程建设
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项目内容
(一)秸秆户用沼气项目。对不养殖农户要引导鼓励使用农作物秸秆为发酵原料,通过粉碎、堆沤等预处理,投入沼气池进行发酵,获取优质沼气能源。主要建设内容为容积8立方米沼气池,池型为“常规水压型”、“强回流型”等,沼气池按照《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标准图集》(GB/T4750-2002)设计施工。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发酵池、贮气柜等主体工程;同时结合养殖场实际情况,配套建设“三沼”综合利用设施,突出提高“三沼”利用率。应明确沼气沼肥利用方式、沼渣沼液消纳面积,沼气不得直接排入大气,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站房,配置安装气化机组、秸秆造粒设备、燃气净化器、气体加臭等设施,以及相应规模储气柜一座,铺设输气管网,配置安装入户灶具、气表等。优先支持采用先进工艺,实现产气、发电、炭、木醋等多联产。
二、申报条件
(一)秸秆户用沼气项目。以乡(镇)为项目单元,申报规模原则上每个县不超过1个乡(镇),每个乡(镇)300~500户。项目户安排要相对集中在一个村或相邻的两个村。项目建设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前秸秆户用沼气尚处于示范阶段,各地申报户用沼气项目建设规模时,要根据当地农户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申报,并落实到具体的项目村。申报秸秆户用沼气项目的村必须配套建设秸秆沼气预处理站,确保秸秆沼气池原料供应稳定、农户用气安全、农户常年用气。
(二)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以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或养殖小区为项目单元,省里重点对猪存栏200—5000头或牛存栏20—500头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的畜禽粪便开展沼气无害化综合利用,同时支持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集中供气工程建设地址在秸秆原料丰富、便于铺设管网的村)。
严格控制Ⅰ型沼气工程,鼓励建设Ⅱ型及以上规模沼气工程。各地可按照以下标准来申报沼气工程项目:
Ⅰ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200—500头或牛20—50头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Ⅱ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500—2000头或牛50—200头的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小区;
Ⅲ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2000—5000头或牛200—500头的规模养殖场;
Ⅳ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5000—10000头或牛500—1000头的规模养殖场;
Ⅴ型沼气工程:年存栏猪10000头以上或牛1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
(三)秸秆气化集中供气项目。以村为项目单元,结合新农村建设,选择村庄规划整齐、居住集中、村组自愿、村级经济基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