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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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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12/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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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城建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有效管理,有力防范风险,依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本办法中“教贷中心”指管理平台“河南省教育贷款管理中心”,“学贷中心”指我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第二条  贷款资金质量分类
一、分类目的
揭示助学贷款资金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序,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二、分类标准
为评估助学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简称贷款风险分类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五类贷款的分类定义分别为:
1、正常贷款:贷款期间还款正常,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强,并连续保持及时还本付息的良好记录;
2、关注贷款:贷款期间虽还款正常,但借款人还款意愿不强,需要通过多次催收及其他手段才能按期回收贷款本息;
3、次级贷款:贷款(含利息)逾期3个月至6个月(含)以内;
4、可疑贷款:贷款(含利息)逾期6个月以上至1年;
5、损失贷款:贷款(含利息)逾期1年(含)以上;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采取措施追偿后仍然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
三、分类要求
按照余额分类原则,对纳入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的资金均要进行信贷资金质量分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制完成信贷资金质量分类认定表()
1、分类的时间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时点为每季度最后一月的20日(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院(系)将分类结果在分类后一个工作日将学贷中心,学贷中心于每季度分析时点后3个工作日内,将分类结果报省教贷中心。
2、分类的范围要求。对资金质量按项目进行分类分析,即每年度为一个项目,比如贷款用途为2004-2005学年学费的即为“河南省2004年度助学贷款项目”,以此类推。
3、贷款资金质量分类认定表填制。各院(系)主要是统计出分别属于五类情况的贷款人数和贷款余额。在校期间,由于财政全额贴息没有逾期;离校后,由于助学贷款按年结息,当年前三季度贷款资产质量分类情况没有变化,第四季度根据代理银行提供的还款情况统计出贷款本息逾期的人数和金额,并对逾期情况给予详细说明,包括贷款逾期人数、逾期利息额和逾期本金额,并分析出现原因。
4、如当季资产质量分类结果发生较大变化,认定表还需另附分类工作底稿()。即贷款出现逾期时,需要填写此表,详细描述逾期情况并分析出逾期的原因。
(二)填制完成助学贷款资金质量分类预测表()
为达到“从严控制风险、提前暴露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管理目标,各院(系)根据本系的招生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和河南省就业形势等,预测本系助学贷款未来三年贷款资金质量分类情况。主要以分类时点已经发生的事实和可能出现影响今后还本付息的风险因素,在按照当前分类结果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推断出预测时点的贷款资金质量。
(三)加强对助学贷款质量变动原因的分析,质量好转的原因主要从落实离校后跟踪联系制度、信用教育、回收奖励制度等方面分析;质量下降的原因主要从就业风险、离校后跟踪情况、道德风险等方面分析。
(四)各院(系)应于每季度分析时点过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类,学贷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汇总分类,分类表经学贷中心负责人(即审定人)签字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