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上海市建设检测从业人员岗位培训
基坑监测量测
概述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高峰的到来,地下空间的开发力度越来越大,地下室由一层发展到多层,相应的基坑开挖深度也从地表以下5~6m发展到12~13m,个别甚至达到30m。建筑、地铁、合流污水、过江隧道、交通枢纽、地下变电站等建设工程中的基坑工程占了相当的比例。上海地区建筑物地下室基坑开挖深度已超过25m,地铁车站基坑开挖深度一般在十几米至二十米左右,深的工作井达到30m,顶管工程的工作井开挖深度达到27m,地下变电站开挖深度达34m。近几年,深基坑工程在总体数量、开挖深度、平面尺寸以及使用领域等方面都得到高速的发展。
概述
一、基坑监测的重要性和目的
●上海工程建设规范
《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GJ08-61-1997
《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GJ08 11-1999
《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
●对地铁、隧道和合流污水工程等大型构筑物安全保护区内的基坑,相关部门都颁布了有关文件确定其环境保护的标准和要求
●基坑监测应达到的目的:
1、对基坑围护体系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有效监护
2、为信息化施工提供参数
3、验证有关设计参数
概述
二、基坑监测工作基本要求
1、基坑监测应由委托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
2、基坑围护设计单位及相关单位应提出监测技术要求。
3、监测单位监测前应在现场踏勘和收集相关资料基础上,依据委托方和相关单位提出的监测要求和规范、规程规定编制详细的基坑监测方案,监测方案须在本单位审批的基础上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
概述
二、基坑监测工作基本要求
4、基坑工程在开挖和支撑施工过程中的力学效应是从各个侧面同时展现出来的,在诸如围护结构变形和内力、地层移动和地表沉降等物理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因此监测方案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各项监测内容间监测结果的互相印证、互相检验,从而对监测结果有全面正确的把握。
5、监测数据必须是可靠真实的,数据的可靠性由测试元件安装或埋设的可靠性、监测仪器的精度、可靠性以及监测人员的素质来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性要求所有数据必须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原始记录任何人不得更改、删除。
6、监测数据必须是及时的,监测数据需在现场及时计算处理,计算有问题可及时复测,尽量做到当天报表当天出。因为基坑开挖是一个动态的施工过程,只有保证及时监测,才能有利于及时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概述
二、基坑监测工作基本要求
7、埋设于结构中的监测元件应尽量减少对结构的正常受力的影响,埋设水土压力监测元件、测斜管和分层沉降管时的回填土应注意与土介质的匹配。
8、对重要的监测项目,应按照工程具体情况预先设定预警值和报警制度,预警值应包括变形或内力量值及其变化速率。但目前对警戒值的确定还缺乏统一的定量化指标和判别准则,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削弱了报警的有效性。
9、基坑监测应整理完整的监测记录表、数据报表、形象的图表和曲线,监测结束后整理出监测报告。
概述
需要注意的是:
①、同一基坑各侧壁的工程监测等级可能不同。对基坑各侧边条件差异很大且复杂的基坑工程,在确定基坑工程监测等级时,应明确基坑各侧壁工程监测等级。
②、(含二项)以上,最先符合该等级标准者,即可定为该等级。
③、,宜按周边环境高一等级考虑。例如:某基坑工程安全等级为二级、周边环境等级为一级、地基复杂程度为中等,,,基坑工程监测等级宜定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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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坑监测参数
●按监测项目分类
详见《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
●按监测参数可分类
垂直位移、水平位移、倾斜、围护体系内力、深层侧向位移(测斜)、裂缝、地下水位、孔隙水压力、土压力、土体分层垂直位移、坑底隆起(回弹)等。
●结合将来的机构认可,本次监测技术培训内容按监测参数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