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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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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eizifan339913 2018/7/27 文件大小:2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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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相城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
评估报告
依据《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由相城区教育局牵头,区交巡警大队、区交通局相关人员及相关学校参与,对《相城区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执行后的效果进行综合评定。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省、市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在2013年5月制定了《关于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并于该年8月底正式实施运行,共涉及9个镇(街道、区)13所小学(含民办和无证学校)及1所中学。目前,全区共有校车59辆(校车车型、各校校车数见附件《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相城区校车运行经费一览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相城区校车运行经费一览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接送学生4742人,第二学期接送学生4342人。
二、基本评价

根据《关于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区政府确定采取服务外包的模式,拟定了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从13个方面规定了校车租赁服务采取的管理及服务方式,其中包括合理制定非专用校车更新为国标专用校车的三年规划及年度计划和分年度更新实施方案。通过竞标,确定了一家资质过硬、信誉良好、安全保障到位的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校车服务。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专门在相城区注册成立了苏州交运校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市场运作。该公司对原来在相城区运行的15辆国标校车进行了统一收购,每学年与相关学校签订了校车租赁协议。招标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根据《关于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校车运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运行、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竞争择优、统一招标的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公司化运营模式。一年来的实践证明,实施校车专业化运行,更有利于严格执行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准入等相关制度,更有利于实行校车的统一监管,切实提升了校车的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和校车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校车专业化运行,能使车辆使用、人员调配、线路运行、经费保障等实现最优化,也有利于制止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从源头上减少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

根据《关于校车公司化运营的实施方案》,我区建立了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及家长合理分担等多种形式,支持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服务。经费收取与下拨较为及时(具体数据见附件《2013
—2014学年第一学期相城区校车运行经费一览表》、《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相城区校车运行经费一览表》),保障了校车的正常运作。
(1)公办学校的校车由当地镇(街道、区)政府与苏州汽车客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下拨专项经费,对乘车学生也收取一定的费用。2013-2014学年两个学期公办学校校车运行经费:其中学生承担1781200元,学校承担1358900元,镇(街道、区)补贴1358900元,区财政补贴1358900元。
(2)批办的民办学校校车租赁经费主要由乘车学生家长和所在学校承担,区政府及所在镇(街道、区)政府进行适当补贴。2013-2014学年两个学期批办的民办学校校车运行经费:学生承担2389300元,学校承担217733元,镇(街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