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荷晴社会组织
统筹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二七政采公开-2017-31
招标人: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中心
日期: 2017 年 7 月
目录
第1章投标人须知 3
前附表 3
一、总则 4
二、招标基本情况 5
三、招标文件 6
四、投标文件 7
五、评标机构 10
六、开标 11
七、评标、定标 13
八、授予合同 17
第2章合同主要条款 18
一、质量 18
二、其它 19
投标函 22
第1章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项目名称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荷晴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招标人
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内容
荷晴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运营项目
投标人资质
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保证金
数额:3000元
交付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1:00前
交付方式:现金支票
交付至: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文件
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6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8时30 分—9 时30分
地点:二七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行云路与赣江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711室)
开标
时间:2017年8月16日上午9 时30分整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郑州市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东北角二七区行政服务中心711室)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并
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及需要制定本办法。
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对不正当竞争。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招标文件。开标评标时,所
有解释均依据本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规定。
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二七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有。
二、招标基本情况
本招标已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招标申请,并获得核准备案。
本次招标形式为公开招标。
开标会议将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
项目内容
1、二七区淮河路街道荷晴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项目
服务对象:淮河路街道荷晴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内入驻的社会组织、及辖区内6个培育的社区自组织。
服务地点: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办事处辖区
目标任务:
1)、依托二七区淮河路街道荷晴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通过社区自组织孵化培育、平台运营、项目开发、公益创投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
2)、推进全辖区社会组织发展,提高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探索社会服务在基层工作介入方法与融合。
人力资源配置:应建立以专业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运营团队,须配置全职工作人员至少4名,其中取得国家认可的社工师(含助理社工师)资格认证的至少2名。另可招募若干实习、兼职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义工)。
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项目费用:该项目按照30万元的运营经费标准,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工作人员薪资福利;专家学者的培训及授课经费;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相关物资、设备、场地的租赁费用、通信费用、交通费用等项目运营支出,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社会组织统筹发展中心项目服务指标
指标内容
专业服务量化标准
社会组织党群服务
推动成立淮河路街道社会组织联合党支部,并组织开展相应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通过各项资源支持,培育6个组织构架完整、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的社区自组织;开发符合辖区实际需求的社区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
社区组织运营支持
自签订协议起一年内,为入驻孵化组织和项目提供运营指导;帮助推动政府、企业、媒体等多方面资源支持,帮助协调社区关系;支持孵化机构与项目正常运营;
公益创投支持
在淮河路街道办事处主办下开展2次公益创投项目大赛的承办;主要开展工作组织评审、发布、推进等;
针对公益创投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监测、梳理项目执行问题;并开展指导等工作; 2次公益创投项目督导不少于30次;
评估辖区社区自组织在服务方面提供的活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