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案例1】某业主在办理入伙手续时,签署了业主公约。该公约约定:①业主如需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必须遵守物业管理处制定的“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报物业管理公司审核批准后,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装饰装修押金方可按规定施工;②在本物业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③违反本公约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④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该业主在进行装修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装修申请,并在申请表中承诺:①本人严格遵守管理处之“装饰装修管理规定;②保证阳台窗户统一、美观、安全,并保证不把空调安装在阳台外面;③安装阳台窗户必须服从管理处统一管理。在该申请表“管理处审批意见”一栏,管理处主任签署了“必须按大厦管理处的规定,统一安装无框式阳台”的意见。
该业主在装修中,未按规定办理,在装修阳台时拆除了客厅与阳台之间的门窗,封闭了阳台的地漏,安装了有框式阳台窗户,并把空调的室外机安装在阳台外面。物业管理公司发现后即劝其整改,并发出通知,要求该业主拆除违规封装之阳台,但该业主置之不理。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以本案当事人双方有仲裁协议为由,驳回起诉。物业管理公司遂起诉到市仲裁委员会,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业主公约中的仲裁协议条款受理此案。
仲裁委员会根据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做出裁决:该业主于裁决书发出之日起l5日内恢复阳台原状。
【案例2】某业主在房屋的储藏室内擅自安装了抽水马桶、洗脸盆,改变废水立管的下水三通,致使楼下业主储藏室内的柜及物品受损。物业管理公司两次向该业主发出整改通知,责其拆除私装物,未果。为此物业管理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判决:该业主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l0目内拆除抽水马桶、洗盆,按房屋的原始结构圈,将废水立管的下水管恢复原状。
【案例3】某业主在自己居住的l9楼物业内卫生间的东开窗,将厚厚的外墙打穿。物业管理公司多次上门加以阻止,业主不听劝阻,继续施工安装窗户,致使l9层到底层墙面被泥浆污染。物业管理公司只得将该业主告到法院,法院判决:该业主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l0日内拆除东墙上的窗户,恢复原状;清洗19层到底层因破墙开窗引起的墙面污染。【案例4】、,准备安装在其居住的第29层的物业内,遭到了周围业主的强烈反对。物业管理公司向有关专家进行了咨询,以房屋楼板无法承受浴缸使用时的重量为由,制止该业主吊装巨型浴缸。该业主认为自己有私有财产使用和处置权:为此将物业管理公司告到法院。法院判决该业主要求将自己所有的浴缸搬入自己物业内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案例分析】上述几个案例均涉及到业主能否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室内装修的问题,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业主行使所有权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
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拥有其名下的房产的所有权,而所有权体现在对其所有的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但是业主在行使所有权时,并不是可以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有的业主认为,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想怎么装修就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