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出卖人:张家港市星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签定地点: 葫芦岛
买受人: 签定时间:2009年 3月9 日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二、质量标准:按乙方提供图纸加工制作。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甲方承担。
四、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七、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八、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九、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予付款30%款到帐安排生产,余款70%验收合格后付清
十一、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十二、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协商解决
十三、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传真件有效。
出卖方
出卖方(章):张家港市星宇石化机械有限公司葫芦岛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化工街
法定代表人:刘伟
委托代理人:梁涌
电话:0429-2709313
传真:0429-2707323
移动电话:**********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葫芦岛市分行化工支行
帐号:21001740508052500378
邮政编码:125001
买受方
买卖方(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移动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