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表2 2017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表
单位
项目内容
预算资金(万元)
市环保局
编制三明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配合建成省、市、县三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
60
编制三明市土壤环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
50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培训等
22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20
市环境监测站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土壤监测实验室建设)
50
市农业局
开展绿色生态农业补贴试点,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理体系试点工作
30
梅列区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三元区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
40
永安市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明溪县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清流县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
40
建宁县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
40
泰宁县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宁化县
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建设内容:配备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专用计算机、GPS设备、土壤快速检测仪等设备)
10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