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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在建工程抵押)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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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在建工程抵押)办事指南.doc

上传人:88jmni97 2018/7/31 文件大小:6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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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在建工程抵押)办事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编号:  2 


 
房地产抵押登记核准


 
颁发的证件: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书


证件有效期:无


 
核准登记;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令第29号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50号令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3、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七条(建设部令第98号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1、所有权清晰、无争议的2、无查封等产权限制的3、无查封、法规规定不能抵押的房地产


 
1、抵押登记申报审批书;2、抵押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3、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非银行贷款要公证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他项权利证》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查验);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计条件及要求;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如评估报告、双方商定协议价);8、区、镇属公有企业(含合资企业的控股企业),要有区、镇公资办的批文,属条线领导的机关、企业单位凭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但企业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9、施工监理单位出具已完成工程量及施工进度证明。


 
佛山市三水区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