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green archives buildings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基本要求 3
评价与等级划分 3
4 节地与室外环境 5
控制项 5
评分项 5
5 节能与能源利用 9
控制项 9
评分项 9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
控制项 12
评分项 12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5
控制项 15
评分项 15
8 室内环境质量 18
控制项 18
评分项 19
9 施工管理 23
控制项 23
评分项 23
10 运行管理 26
控制项 26
评分项 26
11 提升与创新 29
基本要求 29
加分项 29
1 总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推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规范全国绿色档案馆建筑的评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用于评价档案馆新建、改扩建过程中的建筑和基础设施。
绿色档案馆的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考虑并正确处理其作为城市重要公共设施,合理规划、确保功能、遵守流程、安全配置各类设施,采取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相关措施,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供安全高效的使用空间,使之与自然和谐共生。
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绿色档案馆建筑
在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档案资料提供适宜、安全和便捷的存储空间,同时为档案馆建筑使用者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并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档案馆建筑。
绿色档案馆建筑环境
以保障档案安全和服务档案工作人员及档案利用人员需求为目标,由绿色档案馆建筑室内外空间共同营造的声、光、电磁、热、空气质量、水体、土壤等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可再生能源
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再生水
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非传统水源
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和海水等。
可再利用材料
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可再循环材料
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被动措施
通过优化规划和建筑设计,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现场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空调和照明等负荷,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措施。
主动措施
为维持室内特定的环境需求,而采用的消耗能源的机械措施。
3 基本规定
基本要求
一般规定
本标准着重评价与绿色档案馆建筑性能有关的内容,实施本标准时,尚应符合经国家批准或备案的有关标准。
绿色档案馆建筑的评价范围应包含档案馆建筑应有的主要功能用房,如档案库房、档案阅览室、展览厅、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及管理人员办公室等,如所有功能用房未能集中于单栋建筑,则绿色档案馆评价对象应包含所有主要功能建筑。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绿色档案馆建筑应选用质量合格并满足使用要求的材料和产品,禁止使用国家或地方管理部门禁止、淘汰和限制的材料和产品。
绿色档案馆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评价与等级划分
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行管理7类指标组成。施工管理和运行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每类指标的评分项总分为100分。为鼓励绿色建筑技术、管理的提升和创新,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