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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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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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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教育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总结近几年中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意见。
一、中考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命题的基本原则
(一)改革的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新课程提出的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三维”目标,引导初中学校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等级表达、综合评价、诚信推荐、多元录取、社会参与的考试、选拔方式,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国家及地方课程方案,为学生全面和有个性发展提供条件和保障。
,完善多元录取方式,促进高中学校的特色化建设,为每位学生的成功架起“立交桥”。
(二)命题的基本原则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考试范围为学生初中阶段应掌握的全部内容,考试内容依照《2011年潍坊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在加强知识与能力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做到:
,取消单纯带有死记硬背、机械训练性质的题目。
、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在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情况,从而更好地发挥考试在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的导向作用。
,重点内容重点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乃至终生学****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给学生留有较大的思维空间。
,即要求考生在给出的若干题目中,根据规定的数量,自主选择题目进行解答。
,在思想品德科目中增加对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的考查,考查依据是山东省义务教育必修地方课程教科书《安全教育》(试用),占10%的权重。
二、继续实行指标生分配比例政策
普通高中录取学生包括统招生和择校生。根据省政府要求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1年,我市继续将普通高中特别是优质高中或省级规范化高中招生指标(即统招生,不包括择校生)的60%分配到高中服务区内各初中学校(即指标生)。指标生的分配原则是:以初中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计。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价指导意见》(鲁教基字[2009]7号)和市教育局转发该文件时的有关要求(详见潍教办字[2009]93号),认真组织实施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制度,对初中学校进行科学评价时,做到既能横向分析学校现实的工作情况,又能纵向分析工作进展。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价要将学生家长对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和上年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情况作为重要指标。初中学校办学满意度测评结果在素质教育工作评价中所占权重不得低于10%;把初中毕业生升入职业学校情况纳入评价之中,初中毕业生升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情况以同等权重计,具体评价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实际,从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发展的高度,积极深化完善指标生分配办法,具体分配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报市教育局备案。指标生必须用于招收各初中学校最优秀的学生。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市属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首先由市教育局根据指标生分配办法分配到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开发区、原经济开发区和市属初中学校,然后再由各区教育局(文教局)按要求分配到所属初中学校。
为促进教育公平,继续设置指标生录取标准下限,指标生录取标准不得低于择校生录取标准。凡按择校生录取标准仍不能完成指标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剩余的指标生计划统一调出,作为相关高中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指标。原则上,指标生应是初中一年级即在毕业学校入学并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进城务工等因素而正常转学的学生也应在毕业学校连续学****两年以上,并有符合规定的学籍档案。为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从2011年入学的初一学生起,到公办初中学校择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普通高中指标生政策。
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