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生物药品物流配送中心平整场地工程
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江苏省江建集团云南分公司第一工程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和信任的原则,双方应本着建设工程中的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云南省生物药品物流配送中心
二、工程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桃源片区
三、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平整场地工程。
四、承包范围:基础平整场地,开挖土方,距离1公里内机械挖运每立方米 元自然碾压,每超出1公里外加1元/立方米。
五、合同工期:开工日期,甲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
六、工程验收标准,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工程质量检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及建设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执行。
七、工程量产值大约 300万m3 左右,造价大约3000万元左右,具体结算以实际方量为准。
八、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机械进场后,甲方提供柴油,月结时扣除油款,按时价计算。
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以承包所有工程量的总方量结算,若两个月内完成的数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则甲方可另行分包(已完成的按实际方量结算)。
付款方式:乙方签订合同后,(汽车除外),进度款甲方每月结算给乙方一次,按乙方完成工程量支付80%,所完成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20%完工后30天内付清。
九、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工作:
1)提供施工场地标高、坐标控制点和范围。
2)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提供办理准运证的相关手续费用。
3)提供地下管网的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工作。
4)本村村民在施工场地无理闹事由发包方负责调解,所造成的施工方不能正常施工,所造成经济损失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解决。
2、承包人工作:
1)机械挖土及土方外运;
2)服从现场发包人的管理及指挥;
3)施工过程中操作时(含)超载罚款,事故纠纷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不含原有的建筑和设施)。
4)施工过程中对路面污染及时进行保洁,人工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5)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协助发包人完成相关工作。
十、违约责任:按本合同总价3%处罚违约方。
十一、进场施工所遇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