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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改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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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煤炭资源税改革专刊
各地执行税率陆续公布  最高9%
2015年1月,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靴子终于落地。按照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1月,各地执行的税率陆续确定并公布。
从目前来看,各地实际执行的税率差距颇大。例如,产煤大省内蒙古、山西分别执行9%、8%煤炭资源税税率,河南、安徽等11个省则选用了最低税率2%,山东则按4%执行(有关省市煤炭资源税税率见附表)。
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不是此次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全部。正税的同时强调清费,不加重煤炭企业负担,是此次改革的另一个亮点,也是在依法治国环境下财税体制改革的新道路。
从量改从价:理顺价格形成机制
煤炭资源税的计征方式发生改变,有三个背景不容忽略。
一是近年来不断推进的资源税改革。早在2010年,石油和天然气等资源的税收改革已经开始,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从新疆推广到全国。相对油气资源,煤炭资源有着特殊性。一方面,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占比超过70%;另一方面,煤炭也不同于石油价格与国际接轨、天然气统一定价。因此,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的改革涉及面更宽,影响更大,煤炭定价对于产业和整个实体经济的影响更为明显——也正因如此,煤炭资源税改革在各方利益的博弈中迟迟未能展开。
而与此同时,近十多年来,资源产品价格出现明显的单边向上趋势,采用从量计价的方法,很难使资源税收随着资源产品价格和资源企业收益的增长而增加,从而影响了促进资源合理开发的税收调节力度,不利于发挥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作用。
与现行的从量计征相比,从价计征从资源品价格变动出发,可以反映资源的内部稀缺性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外部因素,体现税收与资源的直接关系。“资源税的改革正当时,实现了资源与价格的挂钩,有利于调节煤炭的过度浪费,也可以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说。
二是煤炭行业正面临着行业不景气周期。近两年来,煤炭行业呈现整体下行趋势,处于历史性低谷期,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价格持续走低,当前煤炭企业亏损面超过70%。这种情况下,煤炭企业成本控制的空间较为有限,同时煤炭企业向下游转嫁成本的能力有限。
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对煤炭资源价格与市场产生影响。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孟照红表示,煤炭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强化了税负与价格的联动性,使资源价格真正反映资源的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有利于完善煤炭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三是还有众多资源未纳入资源税改革。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7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和森林资源等。相比较而言,煤炭资源税改革是一个“难啃的骨头”,其改革的成功,对其他自然资源的资源税改革具有重大参考价值。因此,如何科学、有序、顺利地推进煤炭资源税改革,其意义并不仅仅在于煤炭资源税改革本身。
清费与正税:法治进程重要一步
从价计征,会不会增加税负?
这是煤炭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此次改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清费,就成为稳定企业负担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