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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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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震安减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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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推荐的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员。
规范性问题
1、关于外部股东、中投金盛以及融慧达。
请发行人说明中投金盛国有出资是否超过50%,是否须履行国有股转持义务。说明中投金盛对外投资企业的相关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补充披露中投金盛增资价格确定的具体依据。
请发行人说明融慧达出资人的具体任职情况及任职年限,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金湖众诚入股背景和原因,入股价格确定具体依据,金湖众诚出资人的职业背景和任职履历,投资其他企业情况,是否与发行人客户、供应商存在交易和资金往来。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说明员工持股平台出资人入职时间、历任职务及任职期限,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代持权益或其他利益安排,员工离职所持权益的处置安排。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夫妇历次现金出资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履行历次股权转让、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纳税义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发表核查意见。
2014年9月,发行人收购创兴盛、隆晟泰。该两公司目前无实际业务。上述两家公司成立背景是为鼓励员工内部创业,由员工设立并承接发行人部分加工业务。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2014年9月收购上述公司的交易作价依据,收购后上述两家公司是否继续开展业务,目前均未实际开展业务的原因,说明上述两家公司开展业务的资产、设备、人员的相关情况,发行人未进行收购或者予以注销的原因,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向上述公司采购交易作价公允性的依据,提供报告期内上述公司主要财务数据,选择由部分员工开展内部创业的依据和原因,上述员工入职时间、所任职务及任职年限,股东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是否对报告期内员工薪酬水平产生影响,上述公司员工、股东目前是否仍在发行人任职,若是,请说明具体任职情况,目前是否仍存在员工内部创业或对外投资设立相关企业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并说明核查过程。
迈凯胜为实际控制人吴新理弟弟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存在交易。2015年,发行人以126万元收购迈凯胜资产。2017年2月,迈凯胜注销。2014年、2015年,、。
(1)请发行人说明迈凯胜成立背景、股权演变情况,股东出资来源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股份代持,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演变情况,主要资产、设备和人员情况,注销程序是否合法,资产处置及人员安置情况,存续期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