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法学概论
1、法的实施:(1)守法,亦称法的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活动。在我国,守法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①一切主体都要守法;②遵守国家所有的法。(2)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包括一切执行法律、适用法律的活动。特征:①执法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进行全面的管理,具有国家权威性和强制性;②执法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③执法内容具有广泛性,执法是国家对社会实行全方位的组织和管理,它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④执法具有主动性和单面性,行政机关应以积极的行为主动执行法律,履行职责,而不需要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和同意。(3)司法,是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特点:①职权的法定性;②程序的法定性;③裁决的权威性。(4)法律监督,广义的是指一切国家机关、政治或社会组织和公民对法律运行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察和控制。狭义的是指有法定法律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制运行过程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
2、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分权原则;(3)人权原则;(4)法治原则。
3、国家性质又称政权性质,通常称为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性质。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4、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1)选举权的普遍性;(2)选举权的平等性;(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6)选举权的保障。
5、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7、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称,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国家机关体系。
8、我国国家机构的体系由下列国家机关组成:(1)国家权力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3)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务院。(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5)国家审判机关。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上级国家审判机关与下级国家审判机关的关系是监督关系。(6)国家检察机关。上级国家检察机关与下级国家检察机关的关系是领导关系。
9、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10、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对象所实施的行政行为。
11、有权进行行政立法的行政机关主要有以下七类:(1)国务院;(2)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3)国务院直属机构;(4)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5)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6)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7)经济特区的市人民政府。
1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国行政处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处罚法定原则;(2)处罚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一事不再罚原则。
13、政治的方法:(1)谈判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