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举办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我部将继续举办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1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比赛项目
   。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数学、物理、化学)、专业课程一组(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专业课程二组(轻纺食品类)、专业课程三组(教育类、休闲保健类、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程四组(文化艺术类、司法服务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两个小组,分别限定教学内容。备选方案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大赛组委会在网上投票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比赛内容。
   。
   (1)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专业课程一组(农林牧渔大类)、专业课程二组(交通运输大类)、专业课程三组(财经大类)、专业课程四组(旅游大类、公共事业大类)。
   (2)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参赛内容自选,不限课程(公共基础课)和专业。
   (3)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设两个小组,分别限定教学内容。备选方案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大赛组委会在网上投票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比赛内容。
   三、赛项要求
   。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院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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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
   (1)参赛作品应依据信息化教学设计,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与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教学时长原则上控制在35-45分钟。
   (3)参赛教师应选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资源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5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参赛教师可将大赛专用平台及其教学资源下载安装到本地计算机使用。大赛专用平台尚未覆盖的资源,参赛教师可自行选取或制作,通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