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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临床诊断技术-—第三章 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福建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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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临床诊断技术-—第三章 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福建省.ppt

上传人:tanfengdao 2018/8/11 文件大小:6.3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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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医临床诊断技术-—第三章 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福建省.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上海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建设指引
(2018年版)
为推动上海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助力打造“上海制造”、“上海服务”品牌,进一步推进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加强对本市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规划建设的指导,根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总结国内外各类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本市产业、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要求和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及功能区发展现状、趋势等,制定本指引。
一、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内涵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是指主要以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为发展重点,突出产业转型、产业升级以及产业链延伸,建设形成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特色明晰、配套功能完善的功能区域。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主要发展总集成总承包、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及信息化服务、检验检测、节能环保服务、金融专业服务、专业维修、专业中介、教育培训及知识产权、商务咨询、服务外包、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二、主要原则
科学布局,集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重点布局外环内及郊区新城区域,充分发挥产业基础和区位条件优势,加快产业链上下游集聚发展,形成与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相统一的规划布局。
创新引领,产业高端。以创新为引领,聚焦重点项目,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内产业智能化、高端化、融合化、平台化、绿色化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级和辐射半径,打造“上海服务”品牌。
高效用地,注重产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土地高效、集约、高质量利用,不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单位土地产出率,顺应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有效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以人为本,产城融合。以满足入驻企业及其员工需求为出发点,根据产业特色,营造类型多样、绿色智能、舒适宜人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产业、生活和生态环境,推进产业和城市融合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构筑空间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新高地
1、实施“一体二带三区”的规划布局
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以下简称“功能区”)布局根据《上海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重点打造“一体二带三区”,即“新城产城综合体”、“外环产业集聚带”、“长三角产业结合带”、“传统工业基地改造提升调整区”、“中心城区和城市副中心调整区”和“新兴制造业基地配套区”,最终形成近百家、总占地超万公顷的功能区布局。
功能区必须具有明确的四至范围,选择具备相应交通、环境及配套设施容量的区域,按照公共交通发展导向,重点依托全市轨道交通、城际铁路、高速公路等规划布局。功能区规划面积一般不少于10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可结合城市更新,适当降低)
2、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功能区应以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为主要目标,提升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根据区位条件不同,在符合区域交通、环境、配套设施等承载力要求的前提下,功能区容积率参考本市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对于有特殊产业功能的项目,经相关部门认定,容积率和高度指标参照相关区位商办项目核定。
鼓励功能区根据产业融合发展、资源高效配置的要求,探索土地节约集约混合利用。结合区位、交通、配套设施水平等,确定建筑规模等参数,建设产业综合体,其中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建筑面积占规划建筑面积不低于70%。申报功能区时园区土地面积开发完成率不低于60%。
3、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
功能区应明确产业发展定位,围绕产业发展导向,突出产业发展特色,加大企业培育和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周边产业配套、协同。鼓励功能区聚焦创新能力提升,强化服务专业化、市场化,大力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积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新兴产业创新融合,构建高端生产性服务业产业链。
功能区应稳步提高产业发展规模、产业集聚度、产业发展质量、单位土地产出率等指标,力争全面达到全国领先水平,重点园区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其中生产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占总营收比重不低于70%,主导产业营收占生产性服务业营收比重不低于70%。
(二)建设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产业社区
1、构建功能区产业生活圈
功能区应根据入驻企业需求,配套商务、会务、餐饮、教育、文化、休闲、创新创业空间等设施。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一般不超过15%。
鼓励功能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利用多方社会资源,在功能区内部或外部(3-5公里内),配套人才公寓、公租房、租赁住房等,努力为园区内的就业人口就近居住创造条件,推进居住与就业相对均衡布局,减少远距离通勤交通。
中心城区新建功能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步行半径10分钟左右;郊区新建功能区距离轨道交通站点或公交枢纽站公交半径20分钟左右。
2、强化基础交通与出行功能
功能区应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