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民族团结整改措施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从理论和实践、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对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民族精神,大力弘扬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不断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
总体要求
坚持“高举旗帜”即高举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
把握“一个主题”即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
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贯穿“一条主线”即对各族干部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达到一个目标”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二、教育主体和重点内容
教育主体
突出党政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等重点人群,此次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等重要社会群体,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群众。对领导干部着力进行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驾驭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能力,提高凝聚人心、维护团结的能力。对青少年着力进行中华民族团结友爱的优良传统和民族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根各族青少年的精神世界。
重点内容
突出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突出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突出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突出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突出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突出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
三、工作安排和职责分工
开展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学习活动
1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民族团结教育。近期要组织至少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市民宗局负责。
2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到党建工作中去。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党支部、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团员学习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宗局负责。
3各级党校要把民族团结教育列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安排专门课时开展教学。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民宗局负责。
4理论界、教育界、知识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通过他影响和带动更多群众。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负责。
面向基层。
5全社会加强维护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以及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开展深入细致的基层思想政治工作。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和农村党组织要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深入群众之中。面对面地做思想政治工作,宣讲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关心群众生活,疏导群众情绪。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和纽带作用,把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广大工人、青年、妇女群众中去。此项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经贸局、市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