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泥猪河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应对洪水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腾冲县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水电站防洪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全县境内发生重特大水电站洪水灾害,在超出有关乡镇和职能部门有效处置能力的情况下,适用本预案。
二、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自身健康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立科学、高效的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机制,提高科学指挥能力和应急工作科技水平,不断完善救助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洪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二)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以防为主,把预防洪水灾害作为防洪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工作;把一般洪水灾害的预防和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三)依法规范,果断处置。洪水灾害发生后,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果断处置,严防灾害进一步扩大。
(四)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把各级政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同各部门的分工负责紧密结合起来。
(五)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按照条块结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各乡镇、各部门的现有资源,发挥驻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人员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讲求救灾实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联络系统,使各级水电站防洪应急工作指挥机构、工作机构之间实现网络互联,通信畅通,信息共享。
三、预案启动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或分管水电站防汛工作的副县长决定启动实施。
四、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人民政府成立腾冲县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由分管水电站防汛工作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经济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局、水务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局、交通局、卫生局、公安局、安监局、供销社、电力公司为指挥部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
县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经济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济局局长兼任。
(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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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统一指挥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驻腾部队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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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了解掌握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县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和县抗旱防汛指挥部,为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防汛决策参考意见,并具体实施防洪救灾的调度工作。
(2)在我县发生重特大水电站洪水灾害时,组织召开水电站防洪抢险工作应急会议,听取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水电站防洪救灾应急工作。
(3)组织协调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督促其履行各自防洪工作职责。
(4)组织开展防洪抢险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新闻报道工作。
(5)制定和修订《腾冲县水电站防洪抢险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