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讨论.doc

格式:doc   大小:55KB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讨论.doc

上传人:pppccc8 2018/8/12 文件大小:55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讨论.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影响讨论
劳动合同法的争议
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继在我国颁布实施,并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也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法律推行近十年,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争论。
《劳动合同法》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三大方面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则制定,同时从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三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并且明确了法律责任。该法的立意初衷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保护的对象是某几个地区某几个行业的部分劳动者,还是尽可能包括全国所有的劳动者。如果是为了让全部的劳动者都尽可能的受到保护,那么这项法律真的起到了合适的作用了吗,争论的焦点也是围绕这个问题所展开。
法律的实施造成的不利影响
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及企业用工成本,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关心的主要问题之一。企业用工成本增加是近年来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感受最深的。在企业成本中,劳动力成本既包括工资、奖金、加班费等直接开支,也包括社保、住房公积金、休息休假、医疗、福利、培训,以及工会会费等其他法定开支,同时也包括管理成本和市场调节成本。我国劳动力市场的特点是总量过剩,结构性短缺。有很多企业代表甚至这个领域的专家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在立法时没有充分考虑这一现实问题,使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受到了限制,并由此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财政部前部长楼继伟也多次对这个问题发表看法,
“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十分不足,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一部旨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为何被很多人认为到头来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呢?
道德危机
在某些批评者看来,有些法律条款的设计失衡正引发一场“道德危机”。有很多企业反映,员工借劳动合同法之便,“过度维权”的现象特别普遍。有的员工“积极”让企业主动或违法解除自身劳动合同,从而博取经济补偿金;还有的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等着一个月后索要双倍工资。甚至有从事劳动人事仲裁的法官也经常会碰到坐在“原告席”上“熟面孔”的劳动者,“职业维权”“过度维权”屡见不鲜。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对企业进行员工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为有些员工会以家里有事为借口说不上班就不上班,企业既不能扣员工的押金,也不能扣着工资不发,没有比较合适的办法去应对。
成本危机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社会各界通过各种媒體表达的反对之声更是不绝于耳,珠三角“上千家鞋厂倒闭,万余家港企面临关闭潮,更多的中小企业计划外迁”,“浙江温州20%的民营企业停产半停产”,“浙江大批民营企业倒闭”,以及“关于韩国企业逃走”等新闻报道,不少媒体都认为是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后果。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民营企业究竟会产生什么影响、有多大的影响呢?
任何一家企业,在其整个运营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所有的费用,其中包含企业支付劳动人员的劳动报酬、员工福利、住房补贴、教育经费、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费、还有一些诸如其他人工费用的开支等等。显性成本来自《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补偿。主要体现于覆盖面较广的社会保险足额缴纳问题以及许多加班工资这两点上。一些特殊行业的相关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方面的达标程度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