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确保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2020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 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用能产品是能源消费的重要载体。提高用能产品能效,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减少能源消费,降低用能成本,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内容包括:
(一)高效节能产品倍增行动。建立节能产品消费积分制度, 鼓励大型超市、龙头电商开辟节能产品销售专区,集中推进节能产品进家庭、节能设备进企业,通过强化认证标识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发展节能电子商务、体验馆、博览(展示馆)等新业态,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展,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灶具、热水器、LED 照明产品等家庭用能产品,及高效节能电机、工业锅炉等工业用能设备,2020 年主要节能产品和设备销售量比2015 年翻一番。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选择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用能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国家鼓励支持能效领跑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建立能效领跑产品指标的标准转化机制,根据具体产品的节能技术发展情况,明确领跑产品能效水平转化为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时间表,倒逼产品制造企业加快提升技术水平。
(三)完善节能产品推广政策机制。健全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实现主要终端用能产品全覆盖,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高采购节能产品的能效水平,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建立节能产品、技术和装备的绿色招投标制度。完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一步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成效,决定了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成效。把提升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作为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牛鼻子”,“十三五” 亿吨标准煤。行动内容包括:
(一)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级监管,落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全国能耗最高的一百家企业(集团)纳入中央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能耗较高的一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省级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其它重点用能单位( 万家) 由各市(区、县)负责节能监督管理。
(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愿承诺活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量目标要求基础上,自愿追求更高能效并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作出承诺。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支持500 家自愿承诺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效综合提升改造,推动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达到。
(三)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推动用能单位加强全过程和各环节用能管理,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节能技术持续进步,能效指标持续提升。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到2020 年全部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加强能耗在线计量分析,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把能源节约作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第三方认证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推动各方采信认证结果。
三、工业能效赶超行动
工业能源消费是我国能源消费的重点领域,通过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十三五”时期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力争2020 年工业能源消费达到峰值,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行动内容包括:
(一)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动工业发展逐步从资源、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有效化解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