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十一章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公共卫生学院卫生学教研室
一、化学品管理过程中毒理学家的作用
①参与法律、法规制定,提供技术支持、咨询
②对现有化学物提出优先管理的化学品,并为制订安全限值提供理论依据
③对化学品分类、分级、标签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咨询
④对新产品进行安全性评价,参与评审
⑤环境污染物健康危险度评价
⑥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化学毒物的危险度评价
危险度
又称危险性,指在特定条件下,因接触某种水平的化学毒物而造成机体损伤、引起疾病甚至导致死亡的预期概率。
可接受的危险度
可接受的危险度系指公众和社会在精神、心理等各方面均能承受的危险度。
(一)基本概念
1、危害性认定
危害性认定是危险度评价的第一阶段,为定性评价阶段。目的是:
确定待评化学毒物在一定条件下与机体接触后,能否产生损害效应;效应的性质和特点如何;化学毒物与损害效应之间有无因果关系。
2、剂量—反应关系评价
剂量—反应关系评价为定量危险度评价,其目的是:
在认定待评化学毒物具有危害性的基础上,依据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和毒理学研究结果,阐明不同剂量水平的待评化学毒物与接触群体中出现的最为敏感的关键性有害效应发生率之间的定量关系,确定合适的剂量—反应曲线,并获得特定接触剂量下评价人群危险度的基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