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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doc

上传人:guoxiachuanyue 2018/8/15 文件大小:6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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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
新增设备采购
合同书
委托单位:
受托单位:上海遥薇(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全称):上海遥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嘉定区公务车信息化管理系统新增设备采购项目安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的公务车管理系统车辆安装车载定位设备。
甲方需配合乙方安装调试所需的设施、设备按时到位,否则乙方不负延期责任。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以甲方书面确认的顺延情况为准。甲方派驻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全权处理项目有关各项事宜,乙方代表派谷先海作为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范围内乙方工作的实施。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合同生效日
合同工期: 5 个工作日
三、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
车载定位设备的数量为: 套,单价为1933元/套(流量费:■包含一年口不包含、含税金)。
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3、甲方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
(1)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已完成;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条件;
(3)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满足施工需要;
(4)项目未验收和交付前,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对所有成品及设备的保护和管理;
(5)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乙方
(1)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施工、调试现场或使用地。经甲方清点验收后完成安装、调试并交甲方验收。
(2)已完项目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所承包项目在未验收和未交付前,乙方负责交叉施工时的成品保护,(包括本工程合约范围内所有的
成品及设备等,均有乙方负责保护和管理)。
(3)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①负责及时清理、清运现场废料。
②乙方应按合同要求,负责完成工作内容为:本合同所示采购供货及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全部系统的调试和联调、开通、验收及项目保修服务等。除非获得另外许可,乙方只能把现场作为执行和完成工程之用,而不能另作它用。
③严格按照清单设备型号、材料规格进行设计、施工、安装。若需更改,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
④乙方应对本合同中安装、调试、开通、培训和维修等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和进度控制和现场协调。
⑤及时向甲方提供项目进度计划及完工通知单。
(4)乙方需加强与施工现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以确保工地正常操作及促使项目顺利进行。
五、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免费保修期为壹年,从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
2、如果一年免费保修期期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维保合同。
3、如因甲方车辆需要更新,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已安装车载设备移机工作,费用另外收取,单价为350元/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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