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子商务主题论文
电子商务是实现消费者的X上购物、商户之间的X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电子商务主题论文,欢迎大家浏览。
1引言
但穷究文献,我们发现,现有文献鲜有考察电子商务企业转卖用户X络隐私信息的行为。因此,本文拟建立一个包含X络隐私保护技术的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的序贯博弈模型,对X络隐私保护技术在电子商务市场化中的作用进行深入考察。
2电子商务消费模式现状与隐私保护措施
电子商务在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极大的便利的同时,也展现了其“双刃剑”的另一面:为传播或获取未经许可的用户隐私等行为提供了便利,后者成为了电子商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阻碍。许多消费者特别是传统消费者,正是忌惮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中可能存在的用户信息、隐私泄露等风险,才会对电子商务这种消费模式望而止步。现阶段,电子商务对消费者隐私权的泄露主要是通过电子商务X站进行的,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由于互联X具有极高的开放性与全球连通性,因此任何与互联X相连接的人,其信息都可以被另一与互联X相连的个体所获得。而在电子商务购物模式下,消费者一般会被要求先在电子商务X站上进行注册,包括姓名、、邮箱、年龄、证件号等涉及到隐私的个人信息。而对于流量较大的电子商务X站,其用户数量是非常巨大的。这类电子商务X站可以亲耳依据所获得的海量用户个人信息,并可以在没有征询消费者意见的情况下,对这些信息进行搜集、归纳与汇总,为进一步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提供了基础。
但电子商务X站轻而易举的获得这些海量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时,在正常情况下,这些信息被电子商务X站用于其电子商务业务管理,例如进行目标市场分类、选择与定位,进行针对性的精确营销。对于这种情况,若在注册协议中已经表明,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业已征询消费者的同意,是无可厚非的。但在现实情况下,消费者个人信息被大量的转手买卖,这从大量的垃圾与短信就可以得知。对于电子商务X站或企业将搜集到的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以牟利为目标而超出原有的信息搜集目的,这种情况是违法但却普遍存在的。电子商务商业模式的诞生,被普遍认为?带着对这一问题的思考,我们接下来将消费者和电子商务企业的博弈行为模型化,考察X络隐私保护技术下的博弈均衡。
根据以上事实基础,我们假设消费者和电子商务企业之间的博弈为序贯博弈,参与者选择策略有时间先后之后。其中,电子商务企业有先发优势,通过提供产品的质量选择策略进行决策此后消费者进行购买决策,并根据到货的产品质量进行电子商务产品“好评”或“差评”选择;再次,电子商务企业决定根据消费者产品评价情况,决定消费者X络隐私信息的转卖决策;最后,消费者根据受到的骚扰信息来决定是否进行再次购买。下面我们将详细分析这个博弈过程。
产品质量选择集首先电子商务企业在商务上发布相关产品信息,同时决定提供的产品类型。此时,电子商务企业有两种选择:提供与电子商务X站商品广告相符的产品,后者能够使得消费者从产品消费中得到效应。对于电子商务企业这种产品策略,我们称之为“守约”策略,此时的产品称之为高质量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