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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章程的任意性与规范性(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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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司章程的任意性与规范性(精).pdf

上传人:zhangkuan14312 2015/8/2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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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昌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论公司章程的任意性与规范性
姓名:廖原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经济法学
指导教师:陈奇伟
20120604
摘要目前,我国新公司法的规定赋予了公司章程更多的任意性发挥空间,使公司在自治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对鼓励创新,提升公司运作水平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在新公司法中公司章程的非规范性规定范围扩大,强化了公司在治理制度,程序权利方面的自主性,这些充分体现了公司契约自由和私法的自治性质。如何平衡公司章程的任意性与规范性则显得愈发重要和值得思考。我国公司章程的未来道路,包括对公司法的价值选择和立法思考,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以规范性为基础,发挥任意性的实践意义。本文依据新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更大的自治空间,来探讨公司章程规范性与任意性的界定与内涵作用,以此达到正确理解并运用公司法来提高公司章程的科学性,规范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运作水平,实现调整企业交易主体之间的往来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之关键字:任意性;规范性;公司章程;市场经济;公司治理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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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绿岢鑫侍庖唬��菊鲁痰哪诤���公司章程的内容��.�┝⒐�菊鲁讨贫�在研究公司章程的内涵之前,每一位学者都会对其概念做一个周延性的概括,根据所处时代、个人观点和学术倾向的不同,公司章程各有其意也不乏周遭的各式推论。从文意解释来说,公司作为法律意义上的法人,他区别于自然人与其他组织。“公”具有公众、公共的意思,而“司”从古汉语就可得其解是管理与掌管之意。“司”即是一个名词,表示一个管理者的职位属性;它更是一个动词,表明在公司管理中的运作流动之意。公司在英文中����铮�褪�共同的,合作的。所以,除了一人公司之外,我们所理解的公司绝大部分是来自于我们对共同管理组织的一个理解。我们所讨论的公司章程规范,则是来自于这些组织事务管理的规范。即便是一人公司,也不是简单的字面理解。总之,公司是一个组织,它的存在以某种契约为基础,来管理和运行,无论它如何出现,只要它存在那么就会有一种契约来规范这个群体,这种契约并非难以名状,在社会科学中,我们把它叫做“公司章程”。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从实践中我们看见,合作伙伴在双方或者多方达成某种共识的情况下,大家会签订章程,以此来约束和规范运行。双方达成合意签订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的基础,若是协商不能一致,那么便不存在公司章程的制定和落实,公司也不复存在。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公司章程所拥有的订立自由,体现了公司章程的任意性规范的意义。而公司章程的订立自由,并不表示公司章程的形式可以自由,实际上公司章程具有严格的规范性,这也是出于对公司的慎重考虑和需要而决定的。公司章程的规范性,体现在了公司章程形式的严格要求之中,但公司法并不是公共政策大行其道的地方。④公司章第�绿岢鑫侍狻���菊鲁痰哪诤�。邓辉:《论公司法的国家强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年版,第�页。�
程的订立自由体现了任意性规范的重要,既合事实乎情理,亦是法律范围内的��.�薷墓�菊鲁讨贫�反而会给身体带来损害,公司的章程亦是如此。使我们受约束的契约并不仅仅必然要求。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以及任意记载事项是公司章程包含三大内容,公司章程修改自由也比公司章程的订立自由更严格,公司章程一旦成立,就具有了规制效力,若非公司内部出现重大变故需要作出相应调整,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司章程的内容主要反映了公司内部的运营与组织结构,法人的称谓则是从公共利益角度赋予公司的一个社会角色。”④所以,修改公司章程制度势必比订立章程制度的规范性更强,因为公司章程一旦订立,便具备了法律效力。非一般事由不会轻易修改。公司的经营状况是流动性的瞬息万变,而静态的公司章程需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公司情况。公司章程即使是在公司成立之初便合意签订的,那么在之后的运营中也依然会存在潜在的变化,如果不能审时度势的去对待公司的章程变化,任由其静态存在而存在,那么公司很有可能在未来的发展中遇见瓶颈。市场瞬息万变,连科学技术都在不断更新来迎合这个迅猛发展的时代,作为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的公司章程那么更是要不断自我反省自我修订。契约即使在订立之处是完美的,那么在经过了它的一段保质期之后,就如同食物的腐烂不仅不能给人提供营养是在指引着我们做一件事,而是在持续着做一系列的事。如果我们订立章程之处,是以集体利益来判定公司章程的制定细节的,那么在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之后我们会发现现实的某些经验会推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