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衔接
摘要:从1987年开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安家落户,各个企业给职工的福利待遇里面多了一项养老保险。2010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施。那么城乡居民养老险制度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区别,如果企业职工有一天转变成为了一个普通居民,那么两种保险制度又应该如何衔接。这些都是本文将要讨论的问题,希望可以给相关部门一些建议或帮助。
关键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有效衔接
前言:我国现在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在政府的统一规定下实施和运作的,国家对劳动者退休年龄有明确规定,在劳动者达到该年龄界限后就可以从政府或社会得到一定经济补偿、物质帮助以及得到相应的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所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元化的,它主要由两大体系构成:其一是商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各类险种;其二是政府统一下运行的社会养老保险。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可以把社会养老保险归纳为两类,分为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两种保险制度。此二者既有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也是相互独立的制度。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成
养老保险是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以及商业性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是人们平时所熟知的制度,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但是,人们平时所谓的基本养老保险仅仅是我国标准称谓“养老保险”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已,即使如此,它也是“养老保险”的最主要组成部分,可以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或因年老使得劳动能力丧失时必然要离开工作了几十年的岗位,而他们在离开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如何保障?养老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地位举足轻重、不可或缺。它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相对稳定的基本生活需求物质来源,致力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
“基本养老保险”的构成部分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比较而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起步较早,已经建立并且发展了很多年, 基本形成了完整的、成体系的相互转接制度。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起步相较前两者来说则较晚,它的建立一定程度上参照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保险的制度模式相对一致有利于在城镇化过程中实现城乡制度的有效衔接。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就是各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切入点。
二、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必要性
简单说来,必要性有两点:首先是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必然要求;其次是解决城乡经济结构和社会保障的二元化的需要。农民已经逐渐成为专业的工人甚至是高级管理人员,他们拥有两重身份,既是农民又是工人,与其他非农业高素质职工几乎没有差别。农村人口在不断加快的城镇化过程中已经基本实现城镇化。因此,在制度上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的衔接已经势在必行。当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到城镇企业的经济部门中时,以前的城乡经济二元经济结构将会逐步消失。如果能够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良好衔接,将对这种经济结构的二元化性予以减弱,也有助于减除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二元性。
三、养老保险衔接的举措建议
(一)消除体制障碍
保险制度的衔接不可避免的会涉及许多其他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