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三章土地管理法
教学目的: 掌握所有权的概念、特征与确认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征用及补偿、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
教学重点: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征用及补偿、
教学难点:所有权的概念、特征;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客体范围、土地征用补偿对象、标准。
教学课时:4
教学方法:案例教学 课堂讨论法
第一节土地管理法概述
一、土地、土地管理的概念
狭义土地:指陆地表层
广义:土地不仅包括空中环境和地下物质层,还包括陆地、内陆水域、滩涂和岛屿。
土地管理是国家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技术等方法,为提高土地利用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维护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土地所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监督土地利用,而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等综合性活动。
“land is the only thing in the world worth working for. Worth fighting for, worth dying for. Because it‘s the only  thing that lasts.”                            ---Gone with the wind
二、土地管理法及立法现状
1、土地管理法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4、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5、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6、土地登记规则
7、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9、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10、建设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1、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
2、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
3、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
4、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5、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提出 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户型住房、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
第二节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的权利。
英国首相威廉·皮特:“即使是最穷的人,在他的小屋里也敢于对抗国王的权威。屋子可能很破旧,屋顶可能摇摇欲坠;风可以吹进这所房子,雨可以打进这所房子,但是国王不能踏进这所房子,他的千军万马也不敢跨过这间破房子的门槛。”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禁止性
3、权属的稳定性
4、权能的分离性
三、所有权的内容
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提问:对土地所有权有无限制?
四、国家土地所有权
(一)法律依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
(二忆
(1)城市市区的土地;
(2)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3)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6)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提问:关于镇的土地所有权归谁所有?
(三)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
1、承继
2、没收
3、国有化
4、征收
(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五)所有权的确认
凡未被确认为集体所有的土地均属于国有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概念
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为所有权人,对归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问题:区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意义何在?
(二)客体范围
1、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