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发表日期:2010年9月14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本页面已被访问 254 次
                                                     黔江府发〔2010〕5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区属国有重点企业:
    为推动全区统筹城乡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加快城市化、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资源要素双向对进,提速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0〕78号),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动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
    现行户籍制度与我区当前着力改善民生,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现实需要已不相适应,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意义十分重大。一是有利于切实惠及民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赋予有条件的农民工城镇居民身份,有利于实现同工同权,使农民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二是有利于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我区中心城区人口总量小,城镇户籍人口比重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加快城镇化进程,形成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三是有利于扩大内需。进城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户籍,影响在城市的消费积极性。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农民进城后真正成为城市居民,有利于拉动城市消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四是有利于盘活城乡资源。长期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使城乡资源要素流动渠道不畅,成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交流障碍,有利于加快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林地等资源流动,提升城乡资源要素价值。五是有利于繁荣农村经济。农村人多地少,生产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效率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有条件的农民转户进城,有利于扩大农村人均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推动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六是有利于扶贫攻坚。大力实施生态移民,配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引导生存条件恶劣区域农民到城镇规划区集中居住,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全区上下务必充分认识我区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新生代农民工转户进城和实施生态移民为重点,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有序转移,逐步缩小附着在户籍上的城乡差异,消除农民向城镇转移的体制性障碍,推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最终形成科学有序的人口城镇化机制,全面促进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生态移民扶贫示范区建设,全面助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对全国民族地区统筹城乡改革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总体设计,明确阶段性改革目标,科学设置准入标准,建立完善各类群体转户进城的制度通道,最终实现城乡户籍制度一体化。二是自愿有偿。充分尊重农民转户意愿,依法办理,有偿退地,完善社会保障,确保农村居民进城后生活得到保障,实际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三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充分考虑政府的承受力和城镇资源承载力,分类分阶段有序推进,防止损害农民利益,防止农民流离失所,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