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
中国移动青海省2010年自然村村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中国移动2010年青海村通工程】
发包人:【青海通信服务公司】
承包人:【安徽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9】月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青海通信服务公司】
承包人(全称):【安徽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2010年自然村村通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海西州,玉树州】
工程内容:【基站设备安装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中移计批[2010]259号】
资金来源:【集团总部】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不包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0】年【9】月【20】日
竣工日期:【2010】年【11】月【2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邮电部颁标准及中国移动标准】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包含工程安全管理预计费共计:
金额(大写):【叁拾贰万柒仟陆佰陆拾伍圆整】元(人民币)
RMB¥:【327665】元
注:本合同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
(A)第一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80%,计人民币262132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壹佰叁拾贰圆整),由发包人在工程初验合格后3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
(B)第二笔付款:即合同总价的20%,计人民币65533元(大写:陆万伍仟伍佰叁拾叁圆整),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终验后30日内向承包人支付;
(C)如工程有所变更费用按实际支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
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0】年【9】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西宁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青海通信服务公司】承包人:(公章)【安徽电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宁市南大街102号】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22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尚文】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肖康健】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0551-5398121】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肥市牡丹支行】
账号:【】账号:【13020115**********】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0088】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 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