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加强对我国海外上市公司的监管
摘要: 目前我国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随之而采的对海外上市公司的监管也日显重要在诸如监管缺位、不完善的退市机制以及国际监管合作等问题。因此. com有必要建立操作性强的监管法律法规,重视综合监管,进一步完善海外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加强国际间监管合作。
关键词:证券监管,海外上市公司,退市机制,监管合作
自1992年1月份,我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成功发行了100亿日元的债券,开始了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的步伐此后,我国各种机构在纽约、东京、香港、新加坡、伦敦和法兰克福等国际金融中心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近百亿美元。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转为审核制以后ssbbww,特别是自1999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以来,我国企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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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资本市场发行股份和上市,发展迅速。我国企业走向国际资本词f场,既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提高了自身素质,又筹措了大量建没资金。
一、我国海外上市的回顾与现状
2003年我国企业海外新上市(IPO)的数量为48家,筹资金额约70亿美元;2004年的数量为84家,。在海外新上市数量方面4年比2003年增长了75%;在筹资额方面4年比2003年增长了59%。至2005年底,在海外上市的近310多家我国企业的市值已经达到了3700亿美元。迄今为止,已有400余家“中国概念”的企业在全球7大交易所上市交易,累计募集资本总额超过300亿美元,海外上市成为中国企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融资渠道。说明近几年我国企业海外上市的增长速度较快,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海外资本市场。
反观国内证券市场,,,创下1997年以来首发募资额的最低点,而同期海外IPO的中国企业数量为84家,,募集资金量约为国内同期的3倍。至 2005年底,在海外上市的近310多家我国企业已经达到3700亿美元的市值为深沪两市A、。而且今后两到三年还将有100家国内企业准备在海外上市。可见,我国企业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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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资本市场进行上市和交易的发展速度是相当快的。
二、我国海外上市公司存在的监管问题
我国监管机构对中国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从事经济活动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是由国务院、国务院证券委、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一系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与外国监管机构签订的谅解备忘录。在操作中凭着这些依据进行的监管存在着严重的监管缺位现象;作为dddtt在香港以及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当每股净资产高于股价的时候,尤其是面临国有资产流失时,为了dd dtt. com保护国有资产流失,会进行终止海外上市。还有就是市的我国公司,当在海外市场丧失融资功能时,可通过退市机制,回到A股市场,以便获得ssbbww更大的融资机会,这些公司可能资产之上,也会终止海外上市。可实际8ttt8情况8 tt t 8. com是目前并没有退市过程的现场督察机制,根本不可能东直接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进行私有化的违规做法,退市过程的监管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