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
摘要: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和会计处理要区分一般纳税人及小规模纳税人的不同情形进行处理。
关键词:增值税固定资产销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一)销售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的处理
1、销售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规定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销售使用过的增值税转型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果适用固定资产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的基本要件,则计算出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基本账务处理为:
结转固定资产成本。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取得清理收入(货币、非货币性资产及减少债务),记录销项税额。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库存商品/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类账户
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清理损益。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为借方余额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账户的余额为贷方余额账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益
[例] 2010年2月10日,b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a公司,同时收到a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 000元,年利率7%,期限六个月,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10日,a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b公司同意a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历史成本为120 000元,累计折旧为30 000元,评估确认的净价为95 000元(含税)。假设设备购置的时间为2009年以后。
a公司的税收和会计处理如下:
(1)税收处理
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法规,企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企业以评估价95 000元转化不含税价格确认为销项税额的税基。
销项税额=95 000
÷(1+17%)×17%=81 196×17%=13 804(元)
企业所得税处理:
其一,以设备公允价值(不含税)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量当期资产转让
损益。设备转让损益=81 196—90 000=—8 804(元)
其二,以设备公允价值(含税)减去账面应付款计量债务重组的损益。
当期债务重组所得=103 500—95 000=8 500(元)
(2)会计处理
计算应付票据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让设备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应付票据账面价值 103 500
其中:面值 100 000
应计利息(100 000×7%×)3 500
减:所转让设备的公允价值 95 000
差额 8 500
差额8 50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
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90 000元(120 000
—30 000)与其评估价81 196元(不含税)的差额8 804元,为固定资产转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