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基础知识
一、电子票据法律依据
《中国银行业票据业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银监会出台的票据临时性管控文件
一、票据
票据一般是指出票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所签发的,由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在见票时或者在一定的票载日期,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给持票人或者收款人的一种有价凭证.
二、电子票据基础定义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在出票人(即承兑申请人)以数据电文形式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承兑银行审批并同意承兑后,保证承兑申请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继承和发展,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所体现的票据权利义务关系与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没有区别,不同之处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以数据电文形式替代原有的纸质实物票据,以电子签名取代实体签章,以网络传输取代人工传递,以计算机录入代替手工书写,实现了出票、流转、兑付等票据业务过程的完全电子化。
二、汇票
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理解
1)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在商业汇票上签章承诺付款的远期汇票,是一种短期债务凭证,是一种可流通票据。
2)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
3)承兑人对承兑申请人承兑,即是给了申请人一个远期信贷承诺,并向任一正当持票人保证,如果在汇票到期时申请人的存款账户余额达不到汇票的金额,承兑人负有无条件支付的责任,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