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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民政府对藏宗教政策视野下的汉僧事务.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试论国民政府对藏宗教政策视野下的汉僧事务
摘要:在对藏施政的实践中,南京国民政府形成了“从宗教上以推动政治”的政策思路。,加强对汉僧的管理等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在沟通汉藏文化,改善汉藏关系,消除隔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国民政府;汉僧;西藏;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2)03—0071—06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初,在对藏施政方面寻求的仅仅是通过“政治而不是宗教方式关联西藏”,注重于对西藏展开政治攻势,尽快解决西藏问题。而西藏地方将其与中央的关系定义为纯粹宗教意义上的檀越关系。因此,这种发展双方关系的方针错位使得国民政府最初几年对藏施政没有大的突破(如旨在系统全面解决西藏问题的西藏会议无果而终)。1933年底,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后,国民政府开始转变其对藏施政思路。黄慕松在人藏途中已经形成了解决西藏问题“须从宗教人手,再从宗教上以推动政治”的思路。经过调查和观察,西藏社会浓厚的宗教氛围及宗教阶层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更使他坚定了这一对藏工作思路。1936年5月19日黄慕松上书行政院,称掌绾边政以来,“对于恢复中藏正常关系屡加筹思,每觉从政治方面人手,不如由宗教关系因势利导收效较宏”。对藏宗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开始纳入国民政府的视野。从宗教上以推动政治
”成为蒙藏委员会对藏施政的重要方针。其中,加强对旅藏汉僧的资助和管理,沟通汉藏文化是其中较为重要的方面。目前关于汉藏佛教文化交流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较大的进展,但从政府层面专门研究国民政府对汉僧的资助与管理的文章尚未见到,因此笔者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原始档案资料,对国民政府在旅藏汉僧的资助、管理等内容进行细致分析。
一、奖励汉僧游学西藏
在国民政府看来,“西藏与内地习俗文化显有差异,为求民族之团结,应作沟通之措置”。1936年5月,黄慕松建议行政院实行奖励汉藏僧侣游学的政策,将资助汉藏僧侣赴藏和内地游学作为沟通汉藏文化的桥梁。他认为,奖励汉藏僧侣赴藏或来内地游学,可以沟通汉藏文化,并藉宗教力量,使双方接洽的机会渐多,必能无形之中,免除隔膜,增进情感,种种问题,自易解决,“是政府目前虽年费少数之补助费,将来必收莫大之效果,可以断言”。他拟具了补助汉藏僧侣游学规则十二条,提交蒙藏委员会第254次委员会议通过。5月28日,蒋介石批准此案。即是《蒙藏委员会补助汉藏僧侣游学规则》。该规则称,此项举措目的在于以补助汉藏僧侣分赴西藏和内地游学的形式,“沟通汉藏文化”;每年资助名额各两名,由佛教总会和西藏地方政府负责选派;每人补助往返旅费各250元外,并每年补助汉僧生活费80元,藏僧生活费120元;并规定了僧人的申报条件、程序、管理方式等具体操作办法。
该规则自1937年起开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蒙藏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则进行了部分调整,如于1939年略微提高和统一了汉僧和藏僧的资助标准,即除每人补助往返旅费合300元外,并每年补助生活费各150元。据后来担任国立拉萨小学校长的邢肃芝回忆说,他是第一批第一个接受蒙藏委员会补助的入藏汉僧。蒙藏委员会补助其第一年的生活费和置装费共约1000块大洋。根据吴忠信的日记推断,在1937至1939年间,有隆果、满度、圣聪、碧松共四人获得了蒙藏委员会的官费补助㈣。在该项政策实施之初,蒙藏委员会更多关注的是发展宗教关系,促进汉藏佛教文化的交流。
1939年8月4日,吴忠信主张对游藏汉僧明确赋予联络汉藏感情的政治责任,建议招致国内佛学湛深、头脑清楚的汉僧,由政府完全资助人藏,其任务除研究佛学外,并
“负有联络汉藏情感之责”,为达此目的,他主张对汉僧“在派遣前应有适当之训练,俾能发挥其效能”。他显然希望旅藏汉僧能够在修得佛法的同时,能在融洽汉藏感情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为此,1940年1月,吴忠信入藏时亲自接见了旅藏汉僧19人,即隆果、满度、圣聪、碧松、太空、永光、先名、隆义、宽定、圆演、如初、注旺、密晤、张华、观空、恒演、灵光、广润、无畏(欧阳鹫)等,当场补助每人藏银500两,并勉励他们潜心学业,以期深造。专门接见和当场补助旅藏汉僧表明吴忠信对他们给予了厚望。
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成立后,对汉僧资助和管理成为该处的主要事务。游学规则规定,蒙藏委员会仅计划补助汉僧两名。受名额限制,如何从吴忠信资助的19人中选取两人进行资助,成为新成立的驻藏办事处的重要工作。鉴于至1941年7月底时中国佛学会尚未保送两名汉僧到蒙藏委员会,吴忠信指示驻藏办事处
“于留藏自费汉僧中择优具报顶补”。11318月20日,驻藏办事处以此通报在藏汉僧,决定“用考试方法在此十余人中选取,以昭公允”,并已经商得哲蚌寺罗色林札仓堪布同意,于藏历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