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浅析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的必要性
摘要:随着地方政府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职能不断加强与转变以及中央政府的事权的不断下方,地方政府所承受的财政压力也越来越大。在这样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对财政收入就会有更大的需求,以满足其由于事权扩大所带来的财政支出的扩张。这势必会造成全社会的财政收入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配矛盾。。本文通过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收入相互关系变化的论述,来分析财政收入关系变化调整的必要性。
关键字: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税制
一、财政支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财政支出指的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政府为了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满足市场主体以及社会成员的公共需要,旨在维持社会稳定以及促进经济增长所发生的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从单一的行为上看,财政支出是政府在消费、投资等各领域的财政资金的支出。从整个财务活动的过程来看,财政支出是将通过税收、收费等各种形式筹集上来的财政收入进行再分配和使用的过程。
政府的财政支出有利于各级政府利用经济手段实现宏观调控,理顺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已达到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目的。可以说政府财政支出的一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促进经济的增长与发展。而科学合理的政府财政支出也的确能够促进经济的快速稳定的增长。我们可以从财政支出的分类的角度来说明。
从上面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政府的财政支出对于整个社会的稳定以及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而政府的财政支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收入。在不同的年份,政府的财政支出也许会超过财政收入而形成赤字,也有可能财政支出小于财政收入而形成财政结余。但是总的来说财政支出的数额还是以财政收入为基础的,越多的财政收入总是能为财政支出提供更大的空间,而较少的财政收入会使政府的可支配财力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而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因此,对于中央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来说,都希望能够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来加强自身的支付能力。
二、中央财政收入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关系演变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的财税制度调整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段时间以流转税作为主要税种,而在财政收入方面由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采取政府统收统支的方式,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大部分,地方政府往往没有财政的自主权,通过财政的上解与下放进行财政活动。第二阶段是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到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前。在这个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原先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统收统支的财政模式逐渐瓦解。地方政府开始享有一定的财政权力并迅速加强。在1980年前后,我国开始实行经济体制的转变,规定地方财政每年仅需要向中央交纳定额的税收收入。同时,地方政府以免除企业的税款等手段将经济和生产力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的保留在当地。长此以往,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时候,中央财政陷入了严重的危机状态。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的比重迅速下降。由于没有充足的财力保障,中央政府在当时处于十分弱势的低位。在对社会基础设施的建设、国防、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投入都极为不足。而在这样一个地方政府财政收入较为充足而中央政府无钱可用的大环境下,分税制改革也被提上了议程,而我国的财税制度的变革也进入了第三阶段。改革开放后到现在,是我国财税制度演变的第三阶段,也就是税收的分税制阶段。在这个阶段改变了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