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堂承包经营协议
甲方: 中学
乙方:
新郑市新村镇第一初级中学的校内食堂对外承包经营,与承包人就食堂经营、管理及承包方面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已上墙的食堂经营管理制度,不打折扣,不讲价钱;
二、乙方食堂操作间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知识培训和身体检查,并取得“培训合格证”、“身体健康证”;
三、乙方经营中,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不经营违禁品种,有较强的迎检意识,配合学校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四、乙方负责做好食堂操作间、餐厅、刷碗池及整个餐厅周围的环境卫生。操作间要经常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餐厅做到一日三清扫,一周两拖地,无苍蝇等害虫。餐厅周围保证时常无垃圾,随有随清理。
五、乙方工作人员要坚持使用刷卡机收费,不收取现金。
六、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堂基本工作设施,保证水电畅通;乙方在本协议终止后要保证基本设施完好无损。
七、甲方平时要做好学生、教师的餐卡充值工作,不得影响师生在食堂的消费活动。
八、乙方用电单独装表,每学期和甲方结算一次。
九、甲方每周向乙方结算一次师生消费款项。
十、乙方的承包金为每年元,分两次交清,每次向甲方交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
十一、甲乙双方信守协议,若一方在小的方面违约,向对方支付罚金500元。若单方在大的方面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协议;因某一方造成的损失,责任方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
十三、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中学乙方:
代表: 代表:
XX年月日 XX年月日